畢鎮鐸

畢鎮鐸,男,漢族,1964年11月24日生,河北省滄縣人,1979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7月入黨,碩士研究生(東北林業大學農業推廣專業)。

曾任大興安嶺林管局副局長(副廳級)、兼任武警大興安嶺地區森林支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武警總部、公安部、國家林業局任命)。

2014年12月4日,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行政開除處分。

2015年1月,黑龍江省大慶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其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9.07-1998.08 塔河林業局機械築路工程處(技術員、隊長、副經理、經理);

1998.09-2001.03 塔河林業局盤古貯木場(場長、副書記);

2001.04-2007.10 塔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常務副縣長林業局常務副局長);

2007.11-2009.11 國家林業局大興安嶺林管局生產機電部(主任);

2009.12-2011.11 大興安嶺林管局加格達奇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0.10-2014.12 大興安嶺地區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2011.11-2014.12 大興安嶺林管局副局長。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4年12月,黑龍江省紀委對大興安嶺林業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畢鎮鐸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畢鎮鐸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畢鎮鐸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審議並報黑龍江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畢鎮鐸開除黨籍處分;由黑龍江省監察廳報請黑龍江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5年1月,經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黑龍江省大慶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齊齊哈爾管理局原黨委書記李俊(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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