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考

留考

考生遇到兩門以上課程在同一時間考試時,可以在考試開始前提出留考的要求。

留考 1.考生遇到兩門以上課程在同一時間考試時,可以在考試開始前提出留考的要求。
2.留考由各考點統一安排。留考原則上只安排兩門課程的考試。
3.留考考生在第一門課程考試結束後,不得離開考場,擅自離開考場的,按放棄留考處理,不得再進入考場,登分表上記“缺考”。
如果在參加考試時,報考課程的考試時間發生了衝突(不同報考科目被安排在同一時間考試),你可以按照規定的考試時間先參加一門課程的考試,衝突的課程學校會在前一課程考試結束後,另為你安排時間進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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