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
高中男女同學交往,難免超越“界限”,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情出現,一份“男女生交往承諾書”就對此做了嚴格規定。記者看到,這份“男女生交往承諾書”分為兩部分——行為規範和違規處罰。行為規範總共6條,包括禁止異性間嬉戲、追逐、打鬧;禁止接收或給予異性食品、禮物;禁止給異性拎書包,外套等隨身物品;禁止男女共用一個餐盤、互餵食品;禁止異性在操場、花壇、宿舍長廊、女生宿樓下等地點逗留;男女交往至少保持44厘米以上;嚴禁異性間拉手、互挽胳膊、摟抱、撫摸頭髮等接觸動作。如果違規,則會被嚴厲處罰,輕則誡勉談話,重則給予記過、留校察看直至勸其退學處分。
校方回應
“交往承諾書”惹非議 學校回應:已廢除
“男女生交往承諾書”在網路上曝光之後,引發了極大爭議,褒貶不一。微博爆料稱,這份“承諾書”出自濟南平陰一中。昨日下午,該校政教處廉主任向商報記者證實,這份“承諾書”是22日印發給該校高一學生的,在網路上引發爭議後,已經及時廢除了。這件事也讓身為教育工作者的他們,有了深深反思。對於網友討論的部分焦點問題,廉主任也通過本報做了回應。
焦點一:為什麼出台“承諾書”?
網友:男女同學交往本來就是正常現象,這份“男女生交往承諾書”反而讓正常的事情變得“不正常”了。
廉主任:學校最初也不知道這件事,是高一年級老師搞的這份承諾書,只針對高一年級的2000多名學生。在教育過程中,學校發現男女生交往中存在“超越界限”的情況。之前班主任也進行過口頭勸誡,不過效果並不好。所以高一的老師就擬定了這份“承諾書”。
焦點二:“44厘米”如何測出?
網友:“44厘米”的交往距離究竟是如何測算出來的?多一厘米就會受處罰嗎?
廉主任:“44厘米”的提法的確不妥,學校找老師核實過,他們之所以得出這個數據是來自於一個專家講座。該講座指出,人與人的正常交往距離應保持在44厘米以上,低於44厘米一般是親人、密友或情侶。“承諾書”中的確有些不恰當的地方,比如異性之間幫忙拎拎包其實很正常,沒必要刻意放大。
聲音
高中男女生交往 “距離”多少合適?
學生:只限好感並不出格
在調查中,不少高中學生坦言,或多或少對班裡的異性曾產生過好感,但是只限於好感,並沒有“說破”。
家住江北區的小曹目前正在念高二,她告訴記者,男女同學關係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也沒有做出什麼出格的事情,有時候其實是學校和家長過於緊張了。
家長:“關係好”讓家長擔心
在渝中區工作的陳女士,兒子正在念高中,對於高中生的“安全交往距離”,她認為“很難界定”。陳女士告訴記者,之前兒子和兩個女同學關係特別好,自己也很擔心,和兒子當面談的時候“希望他能多發展些朋友”。“我們父母想讓孩子知道的是,關係好的男女同學不一定都會發展成情侶,也有可能是相互幫助的朋友”,陳女士說。
老師:粗暴干涉適得其反
在渝中區某中學從事高中教學工作10餘年的李老師告訴記者,男女同學交往“密切”在高中階段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老師在處理這類問題時非常需要技巧。她說,在很多時候“疏導”的效果好於“禁止”,男女同學相互有好感是青春期情感需求的一種表現,是無法避免的。對於男女同學一些盲目的行為,是必須及時阻止的,但是對於一些朦朧的好感,則需要加以引導。讓這些處於青春期的孩子知道,有些好感可以成為“美好”,而不是“終身遺憾”。
專家觀點
“匆匆那年”階段 老師引導是關鍵
西南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廖其發表示,高中階段的學生屬於青春躁動期,對異性的“興趣”是比較突出的現象。學校的諸多“禁止”條款,其實是不妥的。
廖教授說,在處理類似問題時,處理得好對彼此都有幫助,還有可能成為男女同學進步的動力。他建議,首先應該讓同學們知道,好感是正常現象,提倡適當交往。其次要提醒雙方遵守交往規則,為他人著想,同時尊重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