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徒公主

申徒公主,不見於史籍,據考證,疑為呂后之女。對照對漢代制度的已有知識,可知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並非呂后之女,很可能各從生母而分別得李、申徒、榮、傅諸姓。

基本信息

史籍記載

湖北江陵張家山247號墓出土漢簡《秩律》有規定官吏秩別的簡文,其中有涉及四公主家丞秩的內容:申徒公主、榮公主、李公主、傅公家丞秩各三百石(

四七二)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釋文為:申徒公主、李公主、榮公主、傅公【主】家丞,秩各三百石。(四七二)

在“傅公【主】家丞”下,整理小組又有注釋:“據文例‘家’前脫‘主’字。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均不見於史籍,從簡文看,疑為呂后之女。”整理小組注釋“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疑為呂后之女”的說法可以商榷。

分析簡文,對照我們對漢代制度的已有知識,可知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並非呂后之女,很可能各從生母而分別得李、申徒、榮、傅諸姓。

身份考證

從母姓

《潛夫論·志氏姓》討論姓氏演變諸因素,指出“或從母姓”的現象。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三有“皇子系母姓”條,就漢代貴族“從母姓”的情形有所分析。趙翼寫道:

漢時皇子未封者,多以母姓為稱。武帝子據立為太子,以母衛氏,遂稱“衛太子”。太子之子進,以母史良娣,故稱“史皇孫”。後漢靈帝生子協,靈帝母董太后自養之,因號曰“董侯”,即漢獻帝也。亦有不用母姓而以所養之家為姓者。獻帝兄辨養於史道人家,號曰“史侯”。又按滕公夏侯嬰曾孫頗尚主,主隨外家姓,號“孫公主”,故滕公子孫更姓孫氏。是主既隨母姓,子又隨母姓。蓋當時習尚如此。

《漢書·武五子傳·戾太子劉據》:“元鼎四年,納史良娣,產子男進,號曰‘史皇孫’。”顏師古注引張晏曰:“皆以舅氏姓為氏,以相別也。”王先謙《漢書補註》引繆荃孫曰:“臨江王栗姬所生號‘栗太子’,館陶公主,竇太后所生,號‘竇太主’皆是。”漢獻帝號“董侯”事,見《後漢書·皇后紀下·靈帝宋皇后》:“時王美人任娠,畏後,乃服藥欲除之,而胎安不動,又數夢負日而行。(光和)四年,生皇子協,後遂酖殺美人。”“董太后自養協,號曰‘董侯’。”趙翼所說“獻帝兄辨”,“辨”是“辯”之誤。劉辯號“史侯”事,見《後漢書·皇后紀下·靈思何皇后》:“生皇子辯,養於史道人家,號曰‘史侯’。”李賢註:“道人謂道術之人也。《獻帝春秋》曰:靈帝數失子,不敢正名,養道人史子眇家,號曰‘史侯’。”《史記·樊酈滕灌列傳》說,夏侯嬰之子夏侯頗“尚平陽公主”。《漢書·夏侯嬰傳》:“(夏侯)頗尚主,主隨外家姓,號‘孫公主’,故滕公子孫更姓孫氏。”

繆荃孫說“館陶公主,竇太后所生,號‘竇太主’”,當是據《漢書·東方朔傳》:“帝姑館陶公主號竇太主。”顏師古注引如淳曰:“竇太后之女也,故曰‘竇太主’也。”

趙翼討論漢代“皇子系母姓”,以為“蓋當時習尚如此”。然而很可能這只是多妻家族的通常情形,用意當如張晏所指出“以相別也”。《獻帝春秋》“數失子,不敢正名”的說法未必可信。

世系從母系方面來確定,是遠古時代的婚姻形態所決定的。《太平御覽》卷八○引《帝王世紀》記錄傳說中的帝堯事跡,有“從母姓”的說法。鄭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曾經指出,直到三代以後,“姓之字多從女,如姬、姜、嬴、姒、媯、姞、妘、婤、姶、嫪是也。”漢代“皇子系母姓”諸例,可以看作承認女系這一古老的社會文化現象的遺存。

除了以上說到的例證外,淮南國太子有稱為“蓼太子”者,據說“蓼”也是“外家姓”。《漢書·伍被傳》:“王曰:‘夫蓼太子知略不世出,非常人也,以為漢廷公卿列侯皆如沐猴而冠耳。’”顏師古註:“服虔曰:‘淮南太子也。’文穎曰:‘食采於此,或言外家姓也。’師古曰:‘蓼自地名,而王之太子豈以食地為號?文言外家姓,近為得之,亦猶漢之栗太子也。’”

《史記·張耳陳余列傳》:“張敖,高后六年薨。子偃為魯元王。以母呂后女故,呂后封為魯元王。”司馬貞《索隱》:“案:謂偃以其母號而封也。”張偃“以其母號而封”,稱“魯元王”,也可以看作與皇族貴戚“系母姓”相類似的情形。

上引資料說平陽公主稱“孫公主”,館陶公主稱“竇太主”,都是漢家公主“未封者,多以母姓為稱”之例。

張家山漢簡《秩律》所見“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很可能也是用“外家姓”,即同樣是“未封者”,而“以母姓為稱”。

非從母姓

那末,是否存在“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為呂后之女”,然而“不用母姓而以所養之家為姓”的可能呢?

簡文所見“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確實如整理小組注釋所說,“均不見於史籍”。然而《史記·高祖本紀》說:“呂公女乃呂后也,生孝惠帝、魯元公主。”又:“呂后與兩子居田中耨,有一老父過請飲,呂后因哺之。老父相呂后曰:‘夫人天下貴人。’令相兩子,見孝惠,曰:‘夫人所以貴者,乃此男也。’相魯元,亦皆貴。”《呂太后本紀》:“呂太后者,高祖微時妃也,生孝惠帝、女魯元太后。”《項羽本紀》:“漢王道逢得孝惠、魯元,乃載行。楚騎追漢王,漢王急,推墮孝惠、魯元車下,滕公常下收載之。如是者三。”看來,可能確實沒有魯元公主以外的其他“呂后之女”。而《史記·呂太后本紀》又有明確的記載:

太后獨有孝惠與魯元公主。

這一記載應當是可信的。而趙翼所說“不用母姓而以所養之家為姓”的情形,我們只看到兩例,一者“董侯”,一者“史侯”。“董侯”之所以成為“董侯”,是因為生母王美人已經被宋皇后“酖殺”,於是董太后自養之。“史侯”“養於史道人家”,也是特例,很可能與“靈帝數失子”有關。

《史記·呂太后本紀》說到劉邦去世之後的權力分配情況:“高祖十二年四月甲辰,崩長樂宮,太子襲號為帝。是時高祖八子:長男肥,孝惠兄也,異母,肥為齊王;余皆孝惠弟,戚姬子如意為趙王,薄夫人子恆為代王,諸姬子:子恢為梁王,子友為淮陽王,子長為淮南王,子建為燕王。高祖弟交為楚王,兄子濞為吳王。非劉氏功臣番君吳芮子臣為長沙王。”劉邦的男性繼承人“高祖八子”是清楚的,只有一人是呂后所生,孝惠兄齊王劉肥是呂后之前的劉邦配偶所生,趙王劉如意是戚姬所生,代王劉恆是薄夫人所生,其餘梁王劉恢、淮陽王劉友、淮南王劉長、燕王劉建都是“諸姬子”。那末,我們似乎可以推想,張家山漢簡《秩律》所見“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的身份,很可能是母姓分別為李、申徒、榮、傅的“諸姬女”。

結論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在《二年律令》釋文前的“說明”中寫道:“簡文中有優待呂宣王及其親屬的法律條文。呂宣王是呂后於呂后元年(公元前一八七年)贈與其父的諡號;與《二年律令》共存的歷譜所記最後年號是呂后二年(公元前一八六年),故推斷《二年律令》是呂后二年施行的法律。”據此也可以推知《秩律》所見“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當是呂后時代的公主。

《史記·呂太后世家》說,戚夫人“人彘”故事發生後,“孝惠以此日飲為淫樂”。司馬遷還記述,“太后欲王呂氏,先立孝惠后宮子彊為淮陽王,子不疑為常山王,子山為襄城侯,子朝為軹侯,子武為壺關侯。”可知漢惠帝多子。看來,張家山漢簡所見“李公主、申徒公主、榮公主、傅公主”,很有可能是漢高祖劉邦的“諸姬女”,似乎也不能排除漢惠帝劉盈之“後宮女”的可能。

大漢公主之西漢篇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