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及相關疾病
甲狀腺功能低下症之病因有原發性及繼發性兩類。原發性者乃是由於甲狀腺體萎縮所致,繼發性者主要見於甲亢患者作甲狀腺次全切術後及慢性淋巴性甲狀腺炎之後期。
二、鑑別診斷
甲低患者有典型臨床表現及TT3,TT4降低者診斷並不困難,但如起病隱蔽,病程長,以併發症如冠心病、心臟擴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心包積液、多發性漿膜腔積液、貧血等為主要表現來就診時,單靠臨床表現則診斷困難。特別是那些以少見併發症為首發臨床表現的患者。例如肌無力及乳溢和閉經及低血鈣症及精神失常等病例均不易想到本病。此外甲低患者血清TT3及/或TT4正常時,雖有甲低症狀也難於確診。
三、治療原則
甲狀腺素替代治療:發生與40歲以上,開始用藥劑量宜小,特別是對老年、嚴重貧血或心血管併發症者更應慎用。一般用量15~30mg/日開始,逐漸增加至180mg/日,平均維持劑量30~60mg/日。甲低時甲狀腺素的劑量是使血清TSH基礎分泌值分泌恢復正常所需要最小劑量,而現如今認為甲狀腺素最合理的劑量是使垂體—甲狀腺軸系統功能恢復正常,即對TRH興奮反應呈生理狀態。
而對於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症的治療一般首選L-T4或優甲樂,治療劑量因人而異,主要依據患兒血清TSH、T3、T4水平和甲狀腺功能、狀況確定。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症的預後因素取決於治療開始的時間、規範的治療方案、甲狀腺的功能狀況和家長的配合、教育和訓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