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軍校

田軍校的國籍是中國,漢族,代表作品《暴利在新股》

基本信息

個人介紹

田軍校,河北省石家莊市人,生於1955年。大專畢業後,他先後在國營勝利機械廠、河北石家莊市液化氣公司工作。1999年,田軍校在石家莊市註冊成立了一家信息諮詢公司,2002年田軍校到上海發展。
田軍校曾經以“字字珠璣”的文章見諸80餘家知名媒體報端,先後接受過多家電視台採訪,做過美國《時代周刊》專訪的河北人田軍校,曾經號稱中國證券界“炒新第一人”。2011年4月18日田軍校因涉嫌“代客炒股”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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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軍校樹立了在證券界的成功形象後,他接連推出了《暴利在新股》、《新股投資36招——銠鈿投資實戰攻略》等書籍,同時通過網路、巡迴講座等方式來擴大他的知名度。
不少人紛紛邀請田軍校對自己的賬戶進行證券資產管理。而一旦碰到這種情況,田軍校便會要求客戶將證券交易賬戶開設至其指定的證券公司,並與客戶簽訂《委託投資管理協定》,約定與客戶對資產升值部分進行二八分成或者三七分成,並由客戶自負盈虧。
“其實我這樣做是一石二鳥”。田軍校被逮捕後承認,“券商利用我招攬更多的客戶,客戶一多,交易量就多,券商就能夠獲取更多的利潤,所以券商很歡迎我,並且會根據客戶的交易量按一定比例支付我返傭資金。” 除了他操盤以外,田軍校還拉上了妻子、妹妹和弟弟等人按照他的“吩咐”進行操作。
截至2010年3月,田軍校在上海幾家證券公司的大戶室內為21名客戶進行證券買賣,受託管理資產781萬元,非法獲利兩萬元。2010年3月31日,上海警方在某證券公司營業部將田軍校抓獲歸案。

法庭受審

案件的審理很順利,從一開始,田軍校就表示自願認罪,該案為此採用了普通程式簡化審理。控方認為,田軍校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從來沒有找一個客戶,都是他們自己找我的。”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田軍校提出了唯一的辯護意見。而他的辯護律師認為,田軍校對其行為的違法性認識不足,沒有主觀惡意,與客戶之間也不存在欺詐行為;並且其從事代客操盤行為並沒有給客戶帶來損失,大部分都是增長的,其客戶都是主動找上門來,田軍校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並不大。
在作最後陳述時,田軍校流下了眼淚:“我不知道這是違法的,我覺得我有罪,我對不起國家,對不起我父母,對不起我孩子,我已經認識到了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法庭將擇日對田軍校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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