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技術法

所以,知識經濟時代產業的競爭同時是知識與智力資本的競爭,我們只有增加技術的創新能力,才能形成產業的比較優勢基礎,才能維持國家產業的持續競爭力。 因此,要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同時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 它將會為《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實施,以及我國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產業技術法的基本內容

智力資本是現代產業的核心要素。在知識經濟時代,技術改造才可以使生產率提高,高新科技的投資回報要遠遠高於傳統產業。因此,知識自然成為企業資本乃至國家資本追求的對象。但是知識的積累是需要過程的,而人們卻無法縮短知識積累與創造的過程,這就決定了知識在相當一段時間成為稀缺資源。隨著人們對知識需求的不斷增加,這種稀缺的狀態將持續下去。因此,目前現代產業競爭最核心的是智力資本的數量和質量,是產業中知識的吸收與創新能力。所以,知識經濟時代產業的競爭同時是知識與智力資本的競爭,我們只有增加技術的創新能力,才能形成產業的比較優勢基礎,才能維持國家產業的持續競爭力。
《“十一五”規劃建議》中提出,應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使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增加2%,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對此,《“十一五”規劃綱要》進一步作了具體規定。要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把發展教育和培養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深化體制改革,加大投入,加快科技教育發展,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力資本強國。提高人才素質,最佳化人才結構,完善用人機制,發揮人才作用,促進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本強國轉變。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創新人才工作機制。同時,加快科學技術創新和跨越,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按照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加快建設國家創新體系,不斷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加強科技與經濟、教育的緊密結合,全面提高科技整體實力和產業技術水平。因此,要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同時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
1993年7月2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以下簡稱《科學技術進步法》),是目前我國產業技術政策領域的基本法。該法於2007年經過修訂後,分為總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科學技術套用、企業技術進步、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科學技術人員、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總計八章七十二條。該法將新時期國家發展科學技術的目標、方針、戰略上升為法律,強化了科技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資源共享,突出了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明確了科技創新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目標和措施,確立了科研誠信和寬容失敗的制度,完善了科研機構管理制度和對科技人員的激勵機制,從財政、金融、稅收、政府採購等各方面構建促進自主創新的制度體系。它將會為《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實施,以及我國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產業技術法的體系

產業技術法的體系包括科學技術進步法、產業技術創新法、落後技術淘汰法、產業技術保護法、信息技術促進法、技術引進法等。這些法律構成了產業技術法律體系。在可持續發展戰略下,要保障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就必須以提高經濟發展的技術含量為前提,改變大量消耗資源的落後的生產方式,技術進步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具有尤為重要的作用。政府要承擔推動社會科技進步的責任,通過立法,為企業科技進步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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