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糾紛

產品質量糾紛

產品質量糾紛,是指因產品質量而引起的有關當事人之間的爭執,包括經濟契約中的質量糾紛,因產品質量而發生的侵權糾紛,因行政機關處理產品質量問題而引起的爭議等。處理產品質量糾紛的主要途徑有:消費者協會的調解、行政單位處理、仲裁機構的仲裁以及人民法院的訴訟。

協商

協商是指由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據法律規定自行商量解決,通常當事人之間要達成書面協定和口頭協定。

調解

調解是指企業主管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要求居中調解,依照法律規定合理解決糾紛,保護用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仲裁

仲裁是指經濟仲裁機關根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定申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當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凡是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都可以申請仲裁。

訴訟

訴訟是指通過人民法院依照訴訟程式解決產品質量糾紛。通過訴訟解決產品質量糾紛是各國通用做法。訴訟解決產品質量糾紛最具權威性。如當事人各方不願協商、調解和仲裁,或者仲裁又沒有達成仲裁協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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