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互補性
指兩種不同商品能互相捆綁、補充共同滿足一種願望或需求的關係。不是所有的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都能隨意地“捆綁”在一起。捆綁銷售要達到“ 1+l>2”的效果取決於兩種商品的協調和相互促進,而不存在難以協調的矛盾。所以,捆綁銷售的成功依賴於下列條件:
捆綁銷售產品的互補性
聯合捆綁銷售的產品最好是互補性產品。在捆綁銷售中具有戰略性的互補產品具有兩個特點:第一,他們在銷售中被聯繫在一起或可以被聯繫在一起;
第二,他們對彼此的競爭地位有顯著影響。互補產品的關稅,使得顧客將他們的形象聯繫在一起,綜合地而不是單獨地衡量他們的功能,或者把他們作為一個整體來衡量購買使用成本。
所以,產品的互補性越強,則消費者完全有理由在購買~件產品的同時,會需要另一種產品。這就消除了捆綁銷售時的“強行搭配”之嫌。那么,捆綁的優惠促銷就成為了一種真正的動力而不是阻力。根據交叉彈性理論,一種商品的需求量和它的互補產品的價格是反方向變化的,那么,捆綁產品的降價能刺激彼此的需求,達到相互促進的效果。
相反,假如是替代產品,消費者在選擇其中之一的同時,一般不再需要另外一種產品。即兩種產品不是相互促進而是相互競爭。那么,兩種產品在一起銷售存在一種無形的阻力一總是浪費了一部分消費者的錢。所以,捆綁銷售的兩種產品最好是互補產品,至少也應該是獨立品,而決不能是彼此競爭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