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從行業標準上升為了國家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是在認真分析目前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階段性特點和問題的基礎上修訂的,其頒布實施,將對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解決目前部分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質量,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

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88)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中國南方電網調峰調頻發電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吳宗之、雷長群、孫慶雲、時訓先、多英權、曾明榮、石國領、張明、李繼寶、曾廣移、曹雲鵬、蔡鎮坤。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製程序、體系構成和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以及附屬檔案。

本標準適用於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其他社會組織和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20000.4 標準化工作指南 第4部分:標準中涉及安全的內容

AQ/T 9007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術語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應急預案 emergency plan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可能發生的事故,最大程度減少事故及其造成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 應急準備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科學、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和物資準備。

3.3 應急回響 emergency response

針對發生的事故,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3.4 應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應急回響過程中,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擴大,而採取的緊急措施或行動。

3.5 應急演練 emergency exercise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依據應急預案而模擬開展的應急活動。

預案編制

4.1 概述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製程序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能力評估、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評審6個步驟。

4.2 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

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畫,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4.3 資料收集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同時收集本單位安全生產相關技術資料、周邊環境影響、應急資源等有關資料。

4.4 風險評估

主要內容包括

a)分析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

b)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後果,並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4.5 應急能力評估

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4.6 編制應急預案

依據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以及應急能力評估結果,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應急預案編制格式參見附錄A。

4.7 應急預案評審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內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 評審。應急預案評審合格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實施,並進行備案管理。

預案體系

5.1 概述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危險源的性質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確定應急預案體系,並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風險因素單一的小微型生產經營單位可只編寫現場處置方案。

5.2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回響、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5.3 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等內容而定製的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5.4 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事故類型,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危險性控制措施,組織本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等專業人員共同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

6.1 總則

6.1.1 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

6.1.2 編制依據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應急預案等。

6.1.3 適用範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工作範圍和事故類型、級別。

6.1.4 應急預案體系

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可用框圖形式表述。

6.1.5 應急預案工作原則

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6.2 事故風險描述

簡述生產經營單位存在或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種類、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等。

6.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形式及組成單位或人員,可用結構圖的形式表示,明確構成部門的職責。應急組織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設定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並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6.4 預警及信息報告

6.4.1 預警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檢測監控系統數據變化狀況、事故險情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或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預警,明確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發布的程式。

6.4.2 信息報告

信息報告程式主要包括:

a)信息接收與通報

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通報程式和責任人。

b)信息上報

明確事故發生後向上級主管部門、上級單位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時限和責任人。

c)信息傳遞

明確事故發生後向本單位以外的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式和責任人。

6.5 應急回響

6.5.1 回響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生產經營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對事故應急回響進行分級,明確分級回響的基本原則。

6.5.2 回響程式

根據事故級別的發展態勢,描述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回響程式。

6.5.3 處置措施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

6.5.4 應急結束

明確現場應急回響結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6.6 信息公開

明確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的部門、負責人和程式以及通報原則。

6.7 後期處置

主要明確污染物處理、生產秩序恢復、醫療救治、人員安置、善後賠償、應急救援評估等內容。

6.8 保障措施

6.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可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應急保障的相關單位及人員通信聯繫方式和方法,並提供備用方案。同時,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6.8.2 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應急回響的人力資源,包括應急專家、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等。

6.8.3 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繫方式等內容。

6.8.4 其他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經費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後勤保障等)。

6.9 應急預案管理

6.9.1 應急預案培訓

明確對生產經營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計畫、方式和要求,使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式和現場處置方案。如果應急預案涉及到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6.9.2 應急預案演練

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不同類型應急預案演練的形式、範圍、頻次、內容以及演練評估、總結等要求。

6.9.3應急預案修訂

明確應急預案修訂的基本要求,並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6.9.4 應急預案備案

明確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並進行備案。

6.9.5 應急預案實施

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專項預案

7.1 事故風險分析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影響範圍等。

7.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事故類型,明確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指揮機構可以設定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7.3 處置程式

明確事故及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程式和內容、報告方式和責任等內容。根據事故回響級別,具體描述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應急回響程式。

7.4 處置措施

同6.5.3處置措施。

處置方案

8.1 事故風險分析

主要包括:

a)事故類型

b)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c)事故發生的可能時間、事故的危害嚴重程度及其影響範圍;

d)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徵兆;

e)事故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8.2 應急工作職責

根據現場工作崗位、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明確各崗位人員的應急工作分工和職責。

8.3 應急處置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事故應急處置程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的程式。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露、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人員救護、工藝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c)明確報警負責人以及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繫人員,事故報告基本要求和內容。

8.4 注意事項

主要包括:

a)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b)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c)採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d)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e)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f)應急救援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g)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附屬檔案

9.1 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聯繫方式

列出應急工作中需要聯繫的部門、機構或人員的多種聯繫方式,當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更新。

9.2 應急物資裝備的名錄或清單

列出應急預案涉及的主要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性能、數量、存放地點、運輸和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和聯繫電話等。

9.3 規範化格式文本

應急信息接報、處理、上報等規範化格式文本。

9.4 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

主要包括:

a)警報系統分布及覆蓋範圍;

b)重要防護目標、危險源一覽表、分布圖;

c)應急指揮部位置及救援隊伍行動路線;

d)疏散路線、警戒範圍、重要地點等的標識;

e)相關平面布置圖紙、救援力量的分布圖紙等。

9.5 有關協定或備忘錄

列出與相關應急救援部門簽訂的應急救援協定或備忘錄。

附錄 A

(資料性附錄)

應急預案編制格式

A.1 封面

應急預案封面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號、應急預案版本號、生產經營單位名稱、應急預案名稱、編制單位名稱、頒布日期等內容。

A.2 批准頁

應急預案應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批准方可發布。

A.3 目次

應急預案應設定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內容及次序如下:

——批准頁;

——章的編號、標題;

——帶有標題的條的編號、標題(需要時列出);

——附屬檔案,用序號標明其順序。

A.4 印刷與裝訂

應急預案推薦採用A4版面印刷,活頁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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