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指企業在報告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徵收的各項稅金、附加費和規費扣除生產補貼後的淨額。這裡的各種稅金,指應交增值稅、營業稅金及附加、管理費中列支的稅費等,但不包括所得稅。生產補貼,指政府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政策虧損補貼、價格補貼和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等補貼。
生產稅的計算公式為:生產稅淨額=生產稅—生產補貼。
分類
生產稅包括: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菸酒專賣專項收入、進口稅、固定資產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排污費、教育費附加、水電費附加等。
補貼是政府對生產單位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由於政策性的原因而產生的虧損所給予的財政補貼,通常有國家財政對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等。與生產稅相反,補貼作為負稅處理。包括政策虧損補貼、糧食系統價格補貼、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