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伊把資本等同於生產工具,指出勞動、資本、土地是一切社會生產所不可缺少的三個要素。薩伊指出,生產不是創造物質產品,而是創造效用(使用價值),而效用是商品價值的基礎,商品價值的大小取決於它的效用。薩伊把勞動、資本、土地這三個要素,不僅看作是創造商品使用價值 的要素,而且看成是創造商品價值的要素。薩伊認為勞動、資本、土地這三個要素在創造效用的過程中,各自提供了生產性服務,分別創造並獲得了工資、利息、地租三項收入,作為對自身耗費的補償。這三項收入便構成了創造效用的生產費用,決定了商品的價值。薩伊從生產三要素創造效用,從而創造價值的“效用論”,推出三種收入決定價值的“生產費用論”。馬克思認為,薩伊把商品的價值和使用價值(效用)混為一談,把創造價值的要素和創造使用價值的要素混為一談。其目的就是要否定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用生產費用論取代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勞動價值論。
薩伊以生產三要素論為基礎,提出了“三位一體”的分配公式。薩伊指出,生產三要素既然都是創造價值的源泉,那么各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就可以根據各自提供的生產性服務,取得各自的收入:工人得到工資;資本家得到利息(薩伊認為利潤分解成兩部分:資本的利息和企業家本人的工資);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在馬克思看來,薩伊把本來都是由勞動創造的三種收入,說成是各有自己的獨立的源泉,從而否認了資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對工人的剝削和社會各階級之間的對立關係。馬克思把薩伊的土地創造地租、資本創造利息,勞動創造工資的分配論,譏諷地稱為“三位一體公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