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事件
11月26日7時,哈爾濱市阿城區發生一起特大殺人案件,一男子在家刺傷親姐後發狂,手持尖刀沖入鬧市區,沿街襲擊路人,釀成慘劇。專家認為,其作案的動機是由於不完整人格和生理激情所致。
犯罪嫌疑人潘遠飛在阿城區牌路大街慶雲小區七號樓其姐姐家廚房吃飯,突然不明原因從灶台刀具架上抽出水果刀,從後面摟住正欲穿鞋的潘曉慧,向其臉上、右胸、腹部共刺4刀,潘曉慧受傷掙脫穿著拖鞋跑下樓,與其姑姐和長子逃離現場,不久就休克昏迷。該人在將其姐捅傷後,上街見人就扎,釀成慘劇。
市公安局按照省市有關領導指示精神,立即成立“2009.11.26”特大殺人案件特偵組,從市局刑偵支隊、阿城區局抽調充足警力,迅速開展了以下調查工作。
事件主角
姓名:潘遠飛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1年11月25日
戶籍所在地:尚志市帽兒山鎮長青委11組
犯罪記錄:1991年曾因搶劫罪被尚志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
名詞的誕生
11月29日,特偵組邀請哈爾濱市醫學腦外科專家、司法精神病學專家對本案有關問題進行了諮詢。專家認真聽取了特偵組前期調查工作情況,結合犯罪嫌疑人潘遠飛治療腦外傷的病例,從生理、心理方面進行了分析論證,認為:潘遠飛由於1989年腦外重傷後,患有癲癇病後遺症,經過長期反覆發作癲癇,造成該人腦組織損害,萎縮,進而導致其人格改變,表現為日常性格、行為異常,偏執,易怒。從其病例和日常表現看,不能確定其患有重性精神疾病,但具有不完整人格。根據其在牌路大街的作案過程判斷,作案時該人意識清楚。其連續追刺無辜行人的行為,是一種生理激情反應,即所謂“殺紅眼了”。其作案的動機是由於不完整人格和生理激情所致,並非蓄意製造事端、報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