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機構
甘肅省林業廳機構職責
管理局職能是以管護為主,積極造林,封山育林,不斷擴大森林面積,提高水源涵養能力。體現在七個方面;一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二是編制保護區總體規劃,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發展計畫及項目管理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三是負責專項資金和基建投資的管理和監督;四是調查自然資源,組織環境檢測,建立資源檔案;五是組織開展水源涵養林、野生動植物及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科學研究,保護生態環境,拯救瀕危物種;六是開展自然保護的宣傳教育;七是對保護區業務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內設部門
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室和審計室合署辦公)工會委員會
辦公室
組織人事科
計畫財務科(加掛項目管理辦公室)
資源管理科(加掛林政稽查大隊)
森林經營科
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護林防火辦公室
森林公安局
科研室
產業開發科
野生動物馴養繁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