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隴南市文縣文化體育局

甘肅省隴南市文縣文化體育局由原文縣文化局和文縣體育局合併後。 更名為文縣文化體育局。正科級行政單位,為縣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全縣的文化體育行政管理工作。 縣文體局內設:辦公室、財會室、人秘股、群文股、民眾體育股、體育競技股、文化市場稽查隊、掃黃打非”辦公室。 下屬事業單位:縣文化館、陰平書畫院、文縣白馬民俗文化研究與傳習中心、圖書館、博物館及全縣20個鄉鎮文化站。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文化、文物、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文化、文物、新聞出版、體育工作的政策、方針和法規,並監督執行。

2、研究制訂全縣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指導管理全縣藝術事業,研究、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4、負責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5、指導、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6、擬定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7、擬定全縣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和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8、配合全縣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法規、協調文化產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9、負責全縣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核工作;負責對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實行經營許可審查。

10、負責對轄區內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按規定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11、負責對轄區內出版物內容的監督管理。

12、負責轄區內印刷發行行業的監督管理。

13、負責轄區內著作權創造、利用、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14、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個社會團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15、統籌安排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

16、組織指導全縣體育領域的科技研究及套用。
17、研究擬定體育產業政策,發展體育市場。
18、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及業務指導。

19、組織開展全縣文化對外工作。

20、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日常文化事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研究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文化宣傳、文化信息處理;負責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項事務;負責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和稽查;負責組織縣級文化活動創作和表演;負責有關單位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安排指導鄉(鎮)文化工作;負責機關幹部管理與考核及黨群工作;

財會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文化設施建設、資產管理等工作。

人秘股

負責日常文化事務檔案收發和檔案管理保存;

群文股

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民眾性的文藝創作生產;指導社會文化發展;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室)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重大民眾性文化活動和文化先進單位創建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指導直屬社會文化單位業務建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和傳承;承擔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文化領域產業發展規劃。

文化市場稽查隊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市場(包括歌舞娛樂、電子遊戲機、音像、營業性演出、電影、檯球、桌球、保齡球、“網咖”、美術品經營、文藝培訓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監督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負責文化場所的審核設立;負責對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依照文化市場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做好各類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的審批、核准、轉報、備案及年檢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對文化市場經營單位進行直接檢查;受理文化市場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民眾舉報,並組織查處;組織開展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制定和加強文化產業管理,加強演出、音像管理,規範和完善文化娛樂、文化旅遊、文藝市場。

掃黃打非辦公室

貫徹落實“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部署的各項工作;承擔“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調查處文化市場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承辦上級部門和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眾體育股

編制全縣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全縣體育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制定體育設施標準。指導、組織“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指導各行業各部門開展民眾體育活動,做好學校企業、農村、城鎮、少數民族、殘疾人及老年人等體育工作,抓好體育傳統項目的工作,指導各民眾體育協會的工作,負責全縣體育宣傳報導工作,做好靈山縣社會體育指導中心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競技體育股

負責全縣業務訓練工作,規劃全縣業務訓練項目布局,制訂年度計畫,綜合考評;負責青少年代表隊參加年度全區、全市比賽的選拔組隊參賽工作,為自治區優秀運動隊、體校選拔、培養、輸送體育後備人才。負責體育運動項目的競賽業務管理,組織交流經驗,審批和管理在本縣內舉行的全縣、全市、全區、全國的體育競賽活動,負責運動員的資格,研究提出全縣競賽制度和實施運動員、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組織對裁判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了解掌握各縣、市競技體育的動態和信息,統計比賽的成績和積累資料,分析各地、市訓練競賽狀況和發展動態,指導、協調備戰全市、全區運動會的各項工作,指導青少年業餘訓練選材的業務工作,人才交流管理,指導單位運動協會的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局 長 高峰,主持全盤工作。

副局長 閆榮壽,負責全局常務工作及文化市場管理。

副局長 高有權,主要負責黨務工作及文化站工作。

紀檢組長 高君、楊莉萍負責全局紀檢工作,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

辦公地址: 文縣所城馬家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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