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

(三)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科。 (四)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中藏醫藥科(中藏藥業科)。 (九)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衛生工委辦公室。

簡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川委廳〔2010〕39號),設立甘孜藏 族自治州衛生局(簡稱州衛生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中共甘孜州委衛生工作委員會(簡稱州委衛生工委)是州委主管衛生工作的機構,與甘孜州衛生局合署辦公。甘孜州衛生局掛甘孜州中藏醫藥管理局牌子。

職能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職責劃給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將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劃入州衛生局。
(五)將州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承擔的中藏藥現代化科技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的職責劃入州衛生局(南派藏醫藥產業發展領導小組)。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州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擬訂實施意見及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和省基本藥物目錄以及藥物政策。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並對藥品、醫用器械跟蹤採購進行監督管理。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全州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州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州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規範化建設,組織指導全州鄉村公共衛生服務與基本醫療服務工作。
(六)制定全州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全州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指導全民健康教育。
(八)負責全州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制定中藏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對全州中藏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管理,加強中藏醫藥人才培養,中藏醫師承教育職責。負責中藏藥產業發展相關工作。
(十)指導規範全州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全州醫療機構(含中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全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庫)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藥衛生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州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相關政策。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助有關工作,開展與州外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黨和國家及省領導、重要來賓來州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州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州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州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州重大傳染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孜州衛生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辦公室。
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行政效能、目標管理、安全生產、信訪、綜合治理、機要、保密、檔案、史志 年鑑和財務、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安排和組織重要會議,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規劃財務科(項目科)。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協調全州衛生資源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經濟、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編制州級衛生財務預算、決算,監管直屬單位財務、基建和國有資產;協調管理衛生扶貧項目建設和利用國外貸款工作;依法監管衛生事業項目和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專項資金;負責全州衛生機構設備裝備的招標採購及監管工作。
(三)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科。
擬訂醫療機構發展規劃;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和醫務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並 組織實施;負責無償獻血、血站和中心血庫監管工作;負責老幹部保健及醫 療管理、協調和銜接工作;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批和監管;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藥物政策,監管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的使用,負責藥品、醫用器械集中跟標採購活動的監管,受理藥品和醫用器械跟標採購活動中的投訴舉報。
(四)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中藏醫藥科(中藏藥業科)。
編制全州中藏醫(中藏藥業)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中藏醫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州中藏醫藥(中藏藥業)人才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 門管理中藏醫中等教育、成人繼續教育和中藏醫師承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全州中藏醫行業的各類技術標準;承擔保護中藏醫診療技術和中藏藥生產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藏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藏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
(五)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科(甘孜州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甘孜州地方病防治辦公室、甘孜州愛滋病防治辦公室)。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方案、措施及技術規範;擬訂公共場所衛生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定工作;貫徹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擬訂全州愛國衛生運動的有關 政策和實施意見,開展城鄉社會公共衛生管理及經常性檢查工作,組織民眾性社會衛生監督活動;組織開展創建衛生縣城和衛生單位活動;負責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綜合制定健康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改水、改廁和改灶實施工作;負責全州除“四害”、滅病的技術指導等工作;承辦州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 常工作;負責愛滋病防治工作;承辦州愛滋病防治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婦幼保健科(社區衛生科)。
貫徹執行婦幼衛生工作方針,擬訂婦幼衛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母嬰保健法律、法規及有關專項技術服務的實施監督;負責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和全州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綱要中衛生部分的組織和實施;統籌協調婦女兒童健康教育工作;擬訂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基本公 共衛生服務工作。
(七)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農村衛生科。
擬訂全州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農村衛生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鄉、村衛生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農村居民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落實農村衛生經濟、農村衛生扶貧等政策;擬訂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評估體系,組織實施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規劃。
(八)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衛生應急辦公室(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重大傳染病防治辦公室)。
指導協調衛生應急工作,擬訂有關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實施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實施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開展衛生應急科學研究和知識教育;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食品安 全重大事故,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九)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衛生工委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衛生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辦州委衛生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甘孜藏族自治州衛生局人事科。
擬訂和指導實施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管理臨床教學基地。

主要領導

州衛生局局長:桑郎澤仁
州衛生局副局長:衛林
州衛生局副局長(掛職):何畏
州衛生局副局長:李偉

人員編制

甘孜州衛生局(中共甘孜州委衛生工作委員會、甘孜州中藏醫藥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其中:局長(州衛生工委書記、州中藏醫藥管理局局長)1名,副局長3名;州委衛生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甘委辦〔2008〕20號檔案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3名。
五、其他事項
(一)甘孜州衛生執法監督所為州衛生局領導的正科級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職責: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的制定,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甘孜州衛生執法監督所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1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行政執法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甘孜州南派藏醫藥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制定全州南派藏醫藥產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下達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管理南派藏醫藥產業發展項目和專項資金;負責南派藏醫藥產業基地建設、項目發展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跟蹤和協調爭取國家、省的各項具體支持政策;負責重大項目、重要事項的督辦和督查;根據授權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繫會議;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州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 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州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2.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州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州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 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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