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縣文化體育局

(八)研究、指導全縣農村文化工作和體育工作,擬定全縣農村文化、體育發展規劃。 2、研究制定並督促落實全縣民眾文化、民眾體育、行業文化的發展規劃,全面推進小康文化建設工程。 5、組織開展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中央及省、市、縣關於文化文物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文物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協調文化、文物、體育事業發展中的各方面關係。
(三)歸口依法管理全縣文化、體育、出版、文物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管理辦法,開展文化娛樂、出版、體育、文物市場稽查工作,辦理審查、審批、上報等有關手續,查處違紀、違章活動、侵權案件和本縣範圍內破壞、盜掘、倒賣文物的違法行為。
(四)研究、指導、協調、推進文化、體育、出版、文物事業管理體制改革;參與制定全行業的人事勞動、工資、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擬定並落實全縣行業發展、經費投入和文化體育出版經營中有關經濟政策的具體措施,指導所屬單位的產業發展和多種經營。
(五)規划行業建設布局,制定設施、設備的建設標準和定額規範,對本行業新建、更新、維修改造的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六)協調組織全縣重大文體活動。
(七)擬定行業人才需求、人才培訓、人才流動計畫和規劃。
(八)研究、指導全縣農村文化工作和體育工作,擬定全縣農村文化、體育發展規劃。
(九)巨觀管理縣直文化體育單位;歸口管理全縣文化社團的資格審查。
(十)研究、執行對外文化交流有關方針政策,歸口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
(十一)指導和檢查各鄉鎮的體育工作,領導和管理業餘體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局機關政務和黨務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和局務會議的議題準備、組織、記錄、會議紀要的編髮等事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和有關工作;協調各股室工作關係;負責文秘、收發、保密、檔案、信訪、督辦、宣傳、信息處理等方面工作;參與和組織開展文化、體育政策研究,負責協調文化、體育志書集成的編纂和文化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下屬單位的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2、擬定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負責綜合性統計工作和物資管理;指導文化體育系統各單位的多種經營和文化體育產業開發;負責局屬單位控購商品審批申報和基建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各單位財務計畫管理、財務檢查和財務審計。
3、負責系統各單位的勞動工資改革、計畫審批、保險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4、根據局黨總支的安排,抓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安排檢查基層支部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普法教育;檢查落實上級機關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執行情況,受理所屬單位職工的申訴和上訪,負責系統內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
5、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及後勤事務管理工作。
(二)、民眾文化體育股(簡稱文體股)
1、研究貫徹和督促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關於民眾文化、體育運動、文化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並督促落實全縣民眾文化、民眾體育、行業文化的發展規劃,全面推進小康文化建設工程。
3、指導和協調全縣城鄉文化體育設施設備、隊伍建設和各項業務工作,全面改善民眾文化體育生活環境和質量。
4、培訓群文、群體業務骨幹及管理人員,整理研究民間文化遺產,組織民間藝術交流和演出活動,管理引導群文社團、群體社團、業餘藝術團、民間藝人演唱組織和文化專業戶。
5、研究制定並督促落實全縣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抓好圖書購置、報刊征訂、宣傳和服務工作,引導和推進圖書館事業更好地服務經濟建設,逐步實現標準化、規範化、現代化目標。規劃並組織圖書館幹部培訓,負責圖書館古籍文獻搶救、保護工作。
(三)、市場管理股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市場管理、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縣文化娛樂市場、體育市場、新聞出版的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並付諸實施。
2、代行縣社會文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負責文化娛樂市場的治理整頓。
3、指導、監督、檢查全縣文化娛樂市場、體育市場、文藝演出市場、出版、印刷、發行單位的經營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
4、負責文化娛樂市場管理、新辦報紙、期刊的初審、上報審批等有關事宜。
5、組織開展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

系統單位

文學藝術聯合會
1、對各文藝團體進行管理。
2、組織文藝工作者、各協會會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文藝業務,努力提高全縣文藝工作者的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
3、組織和鼓勵文藝工作者深入民眾,深入生活,引導文藝工作者積極創作出反映現實生活,富有時代特色,具有濃郁生活氣息的文藝作品。
4、組織舉辦各類文藝活動,交流創作經驗,開展藝術觀摩,組織理論研討,為我縣培養和造就一批“德藝雙馨”的文藝人才。
5、積極推進縣內外、市內外的文學藝術交流,以文藝的形式擴大安西對外宣傳,為安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圍。
6、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為會員從事創作和其它活動創造有利條件,提供服務。
7、完成縣委、政府安排的有關文學創作、文藝活動及其它交辦的工作。
體育活動中心
1、指導和配合各部門、行業體育協會積極開展體育活動。
2、協同教育、文化、民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做好學校、廠礦企業、農村、機關、民眾體育和傷殘人的體育工作。
3、制定有關體育運動的法規和制度,研究和推動體育改革,申報授予體育工作者、運動員和教練員技術職稱、稱號和榮譽獎章。
4、承辦省、市的體育競賽,制定全縣的競賽計畫、組織全縣競賽審批各項運動的全縣記錄。
5、統一規劃全縣運動項目布局,指導運動隊的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
6、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文史和政策科學研究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
7、協同鄉鎮部門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幹部管理和紀律檢查工作。
8、搞好體育事業的各項統計工作。
9、有計畫、有組織地發展體育社會輔導員,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文物保護管理所(博物館)
1、負責指導檢查全縣野外文物遺址及文物保護單位落實文物保護管理措施,負責全縣文物調查、考古發掘工作。
2、負責縣境內文物保護單位維修保護項目報告的編制、申報、實施及檢查驗收工作。
3、負責全縣文博單位及博物館、展覽館建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負責全縣文博人員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4、保存和保護珍貴的歷史文物和我縣境內的歷史文化遺存,保存珍貴的自然標本。
5、開展社會主義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傳播科學文化知識。
6、對歷史文物文化遺存和自然標本進行科學、系統和研究工作。
7、對公眾進行宣傳教育,提高人民民眾的思想覺悟和道德水平,豐富社會文化生活,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8、積極配合旅遊開發,推動全縣文物旅遊事業的發展,促進全縣對外文化交流的開展。
文化館
1、通過各種民眾文化藝術活動,向廣大人民進行道德教育和愛國主義思想教育;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令,宣傳國內外形勢和社會主義建設成就,普及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
2、組織、輔導民眾業餘文藝創作和業餘文化藝術、娛樂活動。
3、輔導鄉(鎮)、街道文化站和各種基層業餘文化組織,培訓文化站幹部和業餘文化骨幹。
4、蒐集、整理、研究當地民族、民間的文化與藝術遺產。
5、受當地政府委託管理民間職業、半職業、業餘文藝團隊以及文化個體戶。
圖書館
1、宣傳黨和國家的政策、法令,向公眾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教育。
2、傳播科學文化知識,豐富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
3、為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文獻資料和信息服務。
4、保存民族文化遺產和文獻資料。
5、對基層圖書館(室)進行業務輔導。
6、開展圖書館學、目錄學等理論、技術的學習與研究,組織交流基層圖書館(室)的經驗。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