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是貫徹中央決定,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是回應人民民眾環境資源司法新期待,維護人民民眾環境資源權益的必然要求;是統一裁判尺度、保障環境資源法律正確實施的必然要求。本書立足於為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提供助力,採取以案說法的生動形式,對全國各地涉環境資源民事、行政審判典型案例進行了全面梳理,精選出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從裁判要點、相關法條、案件索引、基本案情、裁判結果、裁判理由、案例註解七部分對環境侵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件中的難點問題進行深度解析。
本書具有實務性與指導性,為宣傳環境資源民事救濟、行政管理法律知識,指導環境資源民事、行政審判工作,提高環境資源法官隊伍專業化水平和司法能力,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目錄
重慶市正國農業有限公司訴重慶綠水河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重慶宙盾新能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環保審判中專家諮詢制度的實踐與完善
倪旭龍訴丹東海洋紅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環境污染侵權糾紛案
——關於環境污染侵權糾紛舉證責任倒置的適用
開封市旭日東升門業有限公司訴中國平煤神馬集團開封東大化工有限公司大氣污染責任糾紛案
——舉證責任倒置原則下對環境污染受害人證明責任的確定
雲南省宜良縣國土資源局訴趙潮龍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對被告人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後,其應否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東營市環境保護局訴吳海濤、淄博市周村華益溶劑化工廠等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環境公益訴訟原告主體資格的認定與環境污染的修復治理
李爽訴房山公路分局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案
——公共道路妨礙通行致害責任的法律認定
長陽珍珠果業行銷專業合作社訴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
——司法鑑定在確認環境污染損害後果時的運用
鄭秀娟訴拓海房地產公司健康權糾紛案
——環境噪聲污染侵權責任的認定
項逢宇、李紹理訴寧波長城瀝青製品有限公司、寧波市鄞州高橋鎮岐山六畝山採石場等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
——不具違法性不是環境侵權免除民事責任的抗辯理由
連城縣林業局、龍巖市水土保持學會訴黃永華、塗志洪等11人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與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研究
上海市松江區葉榭鎮人民政府訴蔣榮祥等水污染責任糾紛案
——違法傾倒危險廢物致環境污染責任承擔的認定
博羅縣羅陽鎮東坑村新嶺經濟合作社訴曾慶文等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污染責任人賠償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舉證問題
許秀玲等訴江蘇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排除妨礙糾紛案
——噪音污染侵權的認定
郭發堆、郭軍勇訴吳七、任金蘭排除妨害案
——侵害相鄰權的認定
李樹強、張玉峰等訴伊朗伊斯蘭共和國航運公司海上養殖損害賠償糾紛案
——無證養殖的損害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