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環境保護部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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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我國正致力於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都取得了新的重大進步。全國環保系統堅定不移地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堅持以探索中國環保新道路為主題,以做好國際金融危機形勢下的環保工作為主線,以解決危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參與巨觀調控的水平進一步提高,污染減排取得明顯成效,污染防治穩步推進,基礎能力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但是,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時期,各種自然災害和人為活動帶來的環境風險不斷加劇,突發環境事件的誘因更加多樣、複雜,突發環境事件仍呈高發態勢,跨界污染、重金屬及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事件頻發,社會危害和影響明顯加大。在此條件下,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環境應急管理體系,有效預防和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就更顯迫切。
目錄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二、行政法規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節選)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節選)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節選)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青選)
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節選)
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中央及國務院檔案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國發[2006]24號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強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7]13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07]52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 國辦發[2009]59號
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中辦發[2009]25號
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的通知》 應急辦函[2009]62號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安委辦[2008]26號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四、部領導講話
打好決勝戰謀劃新發展積極探索中國環境保護新道路——在2010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節選)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2010年1月25日)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環境保護新道路——在2009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節選)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2009年1月12日)
統一思想認識強化保障措施 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在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暨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成立大會上的講話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2009年12月29日)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開創環境執法與應急管理工作新局面——在2009年全國環境執法暨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節選)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2009年3月26日)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 全力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在2008年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上的講話(節選)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2008年1月22日)
……
五、環境保護部檔案
六、地方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