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1、負責民用核設施的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 2、負責軍用核設施的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 3、負責由環保部直接監管的核技術利用項目的輻射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

環境保護部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為環保部派出的執法監督機構,是部直屬事業單位。受環保部委託,監督站在所轄區域內承擔以下職責: 1、負責民用核設施的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 2、負責軍用核設施的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 3、負責由環保部直接監管的核技術利用項目的輻射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日常監督; 4、負責由環保部直接監管的核設施營運單位和核技術利用單位的核與輻射事故(含核與輻射恐怖攻擊事件)應急工作的日常監督,以及事故現場應急回響; 5、負責全國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和安裝活動的日常監督(目前僅限於北方監督站); 6、承擔環保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的監管區域是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地區。
內設機構:綜合處、監督一處、監督二處。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商報路奧林匹克大廈21層C
郵編:51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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