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什巴圖爾

瑪什巴圖爾(?—1905),薩嘎拉次子,同治九年(1870年)九月襲爵,為第十三任奈曼旗札薩克多羅達爾漢郡王。

瑪什巴圖爾(?—1905),薩嘎拉次子,同治九年(1870年)九月襲爵,為第十三任奈曼旗札薩克多羅達爾漢郡王。清光緒六年(1880年)三月,賞戴三眼花翎,任御前行走;光緒十五年(1889年)正月,賞用紫垂緩,以彰光緒皇帝大婚慶典。光緒十七年(1891 年),“金丹教”起事,波及奈曼旗。瑪什巴圖爾,率領旗屬兵丁,配合官軍,平息了教民之亂。次年,以“平息騷亂,安撫地方有功”,受到清廷嘉獎。十一月,晉升為和碩親王銜郡王。在其任期內奈曼旗王府陵寢廟——孟根廟以及胡拉斯台廟、敖來哈日蓋拉廟(法誠寺、俗稱瘸喇嘛廟)、烏力吉芒石廟、索布日格廟(尚經寺,俗稱塔子廟)等寺廟建竣。光緒十一年(1885年),奈曼旗遭災歉收,瑪什巴圖爾請示熱河都統“開墾牧場,收得租銀,用以賑濟”。清廷批准熱河都統謙清僖所奏“請將蒙古瑪什巴圖爾旗空閒牧場開墾,以期得租賑濟”。此後,奈曼旗開始局部放墾,遭到廣大牧民的激烈反對,光緒十三年(1887年)發生了旗民狀告旗札薩克的案件。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清廷責成理藩院,“行催各盟,趕緊開辦墾務”後,奈曼旗遷居大批漢人,開墾土地,播種五穀。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十二月,身居御前行走、前引大臣的瑪什巴圖爾因病辭職返回奈曼。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六月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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