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瑞昌市委、瑞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瑞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組建瑞昌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掛市革命老根據地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職責調整:將原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和原市民政局移民科的職責,整合劃入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
主要職責
瑞昌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以及九江市委、市政府關於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工作的重要舉措;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工作政策的調查研究和檢查落實;負責全市扶貧、老區建設和移民統計監測工作。
(二)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市老區、貧困地區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和年度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審核全市深山區移民、災後移民、工程移民和新建水庫(水電站)移民等各種移民安置規劃。
(三)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項目的管理,對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制定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全市扶貧資金分配;負責管理使用移民資金;指導全市扶貧和移民機構的財務會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稽查審計和監督、檢查。
(五)負責老區、貧困地區科技扶貧的培訓、示範、推廣工作;組織開展移民的生產技術培訓工作。
(六)指導全市老區、貧困地區開展有關扶貧方面的橫向經濟協作、招商引資工作;動員、協調、組織黨政機關和社會各界開展定點扶貧和對口幫扶工作;協助貧困地區開展對外聯絡;按規定接受境外政府、非政府組織和社會各界捐贈援助;負責扶貧款項的引進、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七)負責庫區移民解困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瑞昌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內設4個職能科。(一)人秘科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檢查督促扶貧和移民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組織、宣傳、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計財科
擬訂全市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老區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扶貧、老區建設和移民的資金分配計畫;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統計監測工作;負責財政扶貧資金項目、貸款貼息項目的管理;負責老區建設項目管理;對扶貧和移民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考評,並對扶貧項目實施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計檢查監督;指導全市扶貧和移民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辦理機關財務、會計工作。
(三)移民科
擬訂《搬遷扶貧規劃》、《小型水庫移民解困工作規劃》、《庫區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搬遷扶貧項目及後續扶持項目的管理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按許可權審核新建水利水電等各種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及各種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對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和驗收;負責移民現金直補發放和後期扶持基金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動態管理負責庫區基金項目管理;協助庫區基金的徵收工作。
(四)協作科
負責全市老區、貧困地區科技扶貧的示範、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貧困農民、水庫移民的生產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老區、貧困地區、移民安置區幹部的扶貧開發和移民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全市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擬訂並落實全市黨政機關、社會各界開展定點扶貧和對口幫扶工作計畫;負責指導和協助全市老區、貧困地區開展對外交流、橫向經濟協作;按規定接受境外政府、非政府組織和社會各界的捐贈援助;負責引進扶貧項目的管理;擬訂全市老區建設、扶貧和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宣傳、政策法規等調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