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建設局建築業科

5、監督全市建築業企業的教育培訓及技能培訓工作。 6、負責全市建築業產值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9、負責市建築業協會管理工作。

瑞昌市建設局建築業科工作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建築工程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行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和制訂有關管理規定。
2、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監督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實施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監督、規範全市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3、負責建立平等競爭市場,維護市場秩序,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4、負責申報和審查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裝飾裝修及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資格及全市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建造師(項目經理)工作。
5、監督全市建築業企業的教育培訓及技能培訓工作。
6、負責全市建築業產值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7、監督清理全市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
8、負責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9、負責市建築業協會管理工作。
10、負責監督新材料、新技術和新工藝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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