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的真理及其限度

因此,藝術的真理就是理解的真理。 藝術的真理不僅僅是理解的真理,也是隱喻的真理。 因此,藝術真理作為理解與創造的真理也就是意義與行動的真理。

內容介紹

本文嘗試對西方現代詮釋學的藝術哲學向度加以考察與批判,而貫穿於這一考察與批判的核心問題,則是藝術真理的問題。 全文除導論和結語之外,共由五章組成。 第一章到第四章的主要內容是對西方現代詮釋學的藝術哲學向度的批判性考察。第一章對作為現代詮釋學哲學前史的古代詮釋學及近代詮釋學與藝術之間的關聯進行簡單的歷史回顧。第二章討論作為現代詮釋學起點的詮釋學“存在論轉向”,伽達默爾的哲學詮釋學的基本內容及其藝術哲學向度,以及理解的存在經驗與藝術真理的關聯等問題。在伽達默爾這裡,藝術經驗就是一種存在論意義上的理解經驗,是一種意義理解的真理事件。因此,藝術的真理就是理解的真理。第三章討論圍繞伽達默爾的哲學詮釋學展開的“詮釋學論爭”及其藝術哲學意味的問題,具體包括伽達默爾與赫施之間的“意義與含義之爭”,伽達默爾與阿佩爾之間的“經驗與先驗之爭”,伽達默爾與哈貝馬斯之間的“理解與批判之爭”,以及伽達默爾與德希達之間的“對話與解構之爭”。第四章討論現代詮釋學的另一代表人物利科的詮釋學理論的藝術哲學向度及其藝術真理論的問題。利科通過詮釋學的“迂迴之途”和文本解釋的“詮釋學之弧”把詮釋學的方法論、認識論、存在論貫穿起來,揭示了理解的藝術真理的多層性。藝術真理的結構可以通過隱喻問題來說明。藝術的真理不僅僅是理解的真理,也是隱喻的真理。 第五章旨在更明確地厘定西方現代詮釋學的藝術哲學向度及其藝術真理論的限度,並在此批判性的反思的基礎上初步描繪出新的可能的“個體化理論設計”。現代詮釋學把藝術真理揭示為理解的真理。“意義內在性”問題構成了詮釋學及其理解的真理的限度。“意義內在性”有兩層意思。其一是意義的“先設定”,其二是理解的“自循環”。它是詮釋學在存在論上規劃自身的邊界。為了走出詮釋學及其藝術真理論的邊界,必須重釋藝術作品的存在。創造作為作品世界的構形、作品意義的生成與作品真理的發生,是被詮釋學遮蔽的作品存在之維。藝術作品的存在就是理解與創造的張力的存在。與此相應,藝術真理就是理解與創造的真理,它表現為作品意義的發生與展露及其張力關係。理解與創造及其張力的經驗在存在論層次可以視作一種意義與行動的存在論。因此,藝術真理作為理解與創造的真理也就是意義與行動的真理。不過,在意義與行動的交織之中,行動具有優先性。行動的真理性就是自由。因此,藝術的真理即是自由。在邁向藝術真理的途中,我們傾聽著的,乃是行動的呼聲與自由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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