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的基本要素
:要有一定的知識內容;要有用以記錄知識的物質載體
現代文獻的定義
我國國家標準《文獻著錄總則》下的定義是:“記錄有知識的一切載體(供記錄信息符號的物質材料,稱之為載體材料)”。這就是說,所謂文獻,是指文字、圖像、符號、聲頻、視頻等作為記錄手段,將信息記錄或描述在一定的物質載體上,並能起到存貯和傳播信息情報和知識作用的一切載體。 這種載體,除了常見的紙張外,還包括甲骨、金石、竹帛以及膠片、磁帶、光碟等。
文獻的價值
文獻是人類物質文明不斷發展的產物,是精神財富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凝結著數千年以來人類點滴積聚的智慧和成果,是啟迪後人開創未來的豐富寶藏。
現代文獻的社會功能
文獻是記錄人類知識的最重要手段。
文獻是人類進行科學交流、傳播知識的重要工具。
文獻是人類認識、改造客觀世界的重要依據。
文獻是衡量某一學科、某一組織、某一國家和世界學術水平的重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