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方針、政策;班瑪縣經信委擬訂經信委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班瑪縣經信委提出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工業園區(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班瑪縣經信委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區煤、電、油、氣、運等生產要素及原材料方面的保障協調和緊急調度;承擔經信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
負責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班瑪縣經信委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並實施相關重大示範工程項目;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負責分管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