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珠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珠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以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陶海林為珠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局長。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以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推進我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工作。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承擔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跟蹤評價和技術諮詢等工作任務,參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和企業標準的備案指導工作。

(四)負責組織擬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

(五)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並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十)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加強全員人口信息系統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一)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流入地、流出地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互聯互通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二)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與引進,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三)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畫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四)指導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評工作。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五)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指導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市重大活動與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訪、保密、接待、財務、統計、後勤保障、內部審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 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協同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服務行為;指導、監督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社會撫養費及市 級衛生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投入機制;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

科技教育與宣傳科

擬訂衛生、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擬訂並落實醫學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並指導開展衛生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 調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指導衛生、計畫生育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指導醫學重點專科、特色專科建設;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衛生、計生專業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制訂高、中等醫學教育規劃和招生計畫。

法制與監督科

擬訂我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的地方性政策、法規草案,貫徹執行和檢查監督衛生、計生政策法規的落實情況,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指導衛生和計生法制宣傳教育,督辦重大衛生、計生違法案件,按職責分工承擔對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環境衛生、學校衛生以及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的監督管 理,負責民營醫療機構監督,指導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和檢查評估工作。

醫政科

(行政審批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研究提出醫療機構改革規劃;擬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以及基本醫療服務、護理技術、執 業標準和職業道德規範並監督實施;按規定承辦與醫療服務相關的準入管理工作;指導醫療機構藥事、感染控制和急救體系的建設;協調組織無償獻血工作;指導醫 院臨床實驗室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廣告審查工作;擬訂醫療技術風險防範規範、指導醫療事故爭議處理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采供血 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定藥物政策,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促進民營醫療機構發展,承擔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會 同有關部門制定醫療衛生收費的有關政策和標準。承辦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 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負責公共衛生監測和預警,統一指揮和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 工作;負責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突發急性傳染病等的緊急醫學救援和防控措施;發 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指導和幫助各區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救治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科

(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 織實施;擬訂衛生防疫防病機構建設規劃、基層防保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負責實施重大突發疫情、病情 的緊急處置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負責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 監測工作。負責制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負責全市愛國衛生運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監督、指導工作;組織開展創建健康城市活動,承擔農村改水改廁、除害防病 等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中醫科

負責制定中醫、中醫中藥結合、中西醫結合以及民族醫的醫療醫藥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並監督執行,負責制定中醫醫療技術、 臨床用藥和執業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以及重點實驗室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中醫藥科學的國際 傳播。

計畫生育指導科

擬訂和落實婦幼衛生保健、計畫生育服務政策、規劃,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並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 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開展獨生子女病殘兒的醫學鑑定,指導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負責市級計畫生育技術 服務專家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村(居)計畫生育指導員相關管 理工作,指導促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衛生和計畫生 育工作網路建設,開展社區衛生服務績效評估。

統計信息與考核評價科

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加強全員人口信息系統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人口統計數據分析和人口變動 抽樣調查,開展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的研究並提出工作建議,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目標管理 責任制考核、經常性檢查及年終考核工作,指導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擬訂公立醫院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科

研究提出促進計畫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擬訂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組織協調人口 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和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推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流動人口動態監測;建 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人事科

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認定和繼續教育工作的開展;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基婦科

擬訂和落實婦幼衛生保健政策、規劃,推進婦幼衛生和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承擔並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等工作。擬訂農村衛生 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等相關管理工作,指導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 實;推進基層衛生工作網路建設,開展社區衛生服務績效評估。

直屬單位

香洲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金灣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斗門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高欄港區人口計生和衛生局

高新區人口計生和衛生局

橫琴新區社會事業局

萬山社會事業局

珠海市人民醫院

珠海市婦幼保健院

珠海市第二人民醫院

珠海市疾控中心

珠海市衛生監督所

珠海市衛生學校

珠海市口腔醫院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珠海市中心血站

珠海市緊急醫療救援中心

珠海市衛生信息中心

珠海市洗衣中心

珠海市計生服務中心

珠海市計生藥具站

駐珠醫療衛生單位

珠海市中山大學第五附屬醫院

廣東省中醫院珠海醫院

遵義醫學院第五附屬(珠海)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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