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廣東省共有2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地級及以上城市數量排名全國第一,這導致廣東地級城市過多和規模過小,各地級市中心城市經濟實力與所轄區域嚴重不匹配,普遍出現“小馬拉大車”和“大馬拉小車”問題。
致公黨廣東省委將在2014年省兩會期間提交集體提案,建議最佳化廣東行政區劃設定。提案建議將珠海、中山、江門三市合併成珠江市,“只有這樣,廣東才能在未來10年縮短區域差距,激發新一輪改革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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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實力與轄區不匹配
該提案提出,廣東現行行政區劃中,各地級市中心城市經濟實力與所轄區域嚴重不匹配,普遍出現“小馬拉大車”和大馬拉小車問題。“小馬拉大車”是指粵東西北部分地級市中心城市缺乏相應的經濟實力,無力發揮應有的輻射作用和拉動作用;“大馬拉小車”主要表現在珠三角中心城市(如深圳),由於所轄區域面積過小,不能充分發揮其經濟中心城市功能。
廣東省共有2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數量排名全國第一。廣州、深圳、佛山、東莞4個城市GDP在全省所占比重達到63.155%、常住人口所占比重為36.844%。剩餘17個地級市,平均每個城市常住人口、經濟總量相對較低。
建議八大舉措調整區劃
提案認為,廣東現行行政區劃設定已經不適應未來發展的需要。未來城鎮化的引擎就是一批有較強經濟輻射帶動能力、有創新活力的區域中心城市。廣東如果不最佳化行政區劃設定,勢必影響廣東城鎮化進程,從而影響未來10年經濟發展。
提案建議,一是粵東地區,本身同屬韓江平原,可把汕頭、揭陽、潮州三市合併,建立潮汕市,借鑑安徽巢湖地級市拆分做法,拆分汕尾地級市;二是粵西的雲浮市合併到肇慶市,雲浮市降為縣級市;三是珠海、中山、江門三市合併,建立珠江市,吸納陽江部分所轄縣市;四是湛江、茂名未來均以石油化工為主業,兩市合併建立粵西市,陽江分拆,吸收陽江部分管轄縣市;五是河源和梅州合併,以生態保護為主要功能;六是清遠分拆,部分併入廣州,大部分併入韶關;七是廣州、佛山合併,並吸納清遠所轄少部分縣市;八是深圳、東莞、惠州合併,並吸納原汕尾管轄一些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