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王鼎墓誌系文華殿大學士、軍機大臣穆彰阿篆蓋,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卓秉恬撰文,戶部尚書祁雋藻書丹,全文共兩千餘字。志石共兩副:一副為正方形石刻,有篆蓋,隨棺柩埋入墓穴(墓在“文革”時被平毀);一副則刻於四塊條石,嵌於王鼎家祠享殿牆壁(祠堂在城內達仁巷東頭路北,今已失去原貌)。方形墓誌尚未出土,四塊條石墓誌,在十年動亂中被挖出拋棄。後來僅找到兩塊,現收藏於縣博物館石刻室,每塊大小為107公分X 35公分。另外,博物館還收藏一部王鼎墓誌全文拓本,字跡十分清晰。
王鼎墓誌解讀
王鼎墓誌不僅是珍貴的歷史文物,又是研究王鼎歷史的重要資料。今天,通過墓誌的介紹,想探討一下人們關心的幾個問題:墓誌為什麼不談“尸諫”?穆彰阿為什麼為墓誌作篆蓋?墓誌的實際撰文人是誰?
穆彰阿為王鼎墓誌篆蓋的意圖穆彰阿是滿州貴族,道光時任首席軍機大臣,是鴉片戰爭時期投降派的代表人物。王鼎就是因為反對穆彰阿、力保林則徐而自殺“尸諫”的。清末改良主義政論家薛福成所著《庸庵筆記》記“蒲城王文恪公尸諫”一段中寫道:“……河決祥符,上命大學士蒲城王文恪公(鼎)臨塞決口,亦命林公赴工效力。蒲城一見林公,傾誠結納,且言還朝必力薦之。及大工合龍,朝命林公仍往新疆。蒲城還朝,力薦林公之賢。上不聽。是時,蒲城與穆相同為軍機大臣,每相見,輒厲聲詬罵,穆相笑而避之。或兩人同時召見,復於上前盛氣詰責之,斥之秦檜、嚴嵩,穆相默然不與辯。上笑視蒲城日:“卿醉矣!”命太監扶之出。明日復廷諍甚苦,上怒,拂袖而起,蒲城牽裾,終不獲伸其說,歸而欲仿史魚尸諫之義,其夕,自縊薨……”。1982年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近代史詞典.王鼎》詞目中介紹說:“王鼎……鴉片戰爭時,極力主戰抗英。後和議將成,林則徐又遭譴謫,憤甚。自草遺疏,劾大學士穆 彰阿誤國,閉戶自縊,冀以尸諫。” 根據有關資料,王鼎尸諫發生在北京郊外的圓明園,而家屬皆居城內,當時無一人在側,王鼎的遺疏被穆的親信盜走,呈送給穆,很快換了個沒有什麼內容的“臨終謝恩”折呈送皇帝。穆為了掩人耳目,抓緊時間為王鼎蒙理後事,當日即頒恤典,賜給治喪費銀一千五百兩,晉賜查保,派成郡親王載銳,帶領侍衛十員前往祭奠,穆為王鼎墓誌篆蓋,實際上是為掩蓋他與王鼎的矛盾。
王鼎的兒子王沆,當時任翰林院編修,聞訃趕到園邸,恤典已下,根本沒有看到其父遺疏。後來雖有所聞,但沒有實物作證,也無法申辯,所以為其父作“行述”時:也就不提“尸諫”了。墓誌系據“行述”而作,我們只能看到“薨於位”的記述。
墓誌的撰文是卓秉恬署名,實際上是翰林院編修馮孳芬代撰的。馮桂芬後來把王鼎墓誌全文,收入他的《顯志堂集》中。但墓誌刻石卻與馮稿在文字上有不少出入。有兩處須特別辨明:一是墓誌刻石寫明王鼎卒年為“道光二十二年四月戊申晦”這是沒有問題的。而《顯志堂集》和據此編印的《續碑傳集》均誤刊為“道光二十四年四月戊申晦”。因此,近年一些出版物依據馮稿,將王鼎卒年錯寫為1844年,對研究王鼎“尸諫”問題,產生了不利影響。二是馮稿寫王鼎去世時的原文是“公自河上還朝僅逾月,謁假不視事,養疴園邸,行愈矣,卒以不起”,而墓誌刻石上卻將“行愈矣”三字刪去。《林則徐傳》的作者夏門大學教授楊國楨,給蒲城中學歷史教師劉仲興的來信,就此問題談了他的看法,茲摘抄一段,作為參考:“王鼎之死是否“尸諫”,論者各執一說,都無確鑿的證據,可以肯定的是“尸諫”說在當時朝野中是相當流行的。林則徐從友人來信中得知的正是這種說法,他是深信無疑的,有輓詩可證。銘文作者馮桂芬似乎也是相信“尸諫”一說的……‘謁假不視事,養疴園邸,行愈矣,卒以不起’,倒是說王鼎病體行將康復,卻突然去世,這是否馮桂芬在寫作銘文時,就已知王鼎並非病死,當時懾於淫威,不得不按官方宣布,作違心之語”。
王鼎其人
王鼎,字宣九,號省崖,生於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卒於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終年七十五歲。他在嘉慶元年中二甲第三名進士,歷任翰林院庶吉士、編修、侍講學士、禮、戶、吏、工、刑等部侍郎、戶部尚書、河南巡撫、直隸總督、軍機大臣、東閣大學士。他是蒲城歷史人物中職位最高的封建官吏。他是清道光時期改革派和抵抗派在中樞的代表人物。他既有忠君思想,也有愛國思想,因支持林則徐等抵禦外侮,反對屈辱投降,向道光帝進行“尸諫”,以身殉國,歸葬蒲城西南鄉忽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