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長昌

王長昌,冷水灘區的郵政局長。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王長昌現年52歲,2007年初擔任冷水灘區郵政局局長。在他身為區局局長的期間,經常利用職權向下屬職工索拉卡要。他手下的人也深諳此道,經常用各種各樣的方式討好他,以便得到提拔和重用,或獲得經濟利益上的好處。

2010年3月28日,冷水灘區郵政局七三一九郵電所29歲的女職工胡利萍,在非辦公時間、非公務行為陪冷水灘區郵政局長王長昌喝酒時,因飲酒過量導致身亡。事後,家人獲賠22萬元。郵政局職工事後得知,這22萬元賠款當中,僅有5萬元由王長昌等相關人員私人承擔,剩餘的17萬元均為王長昌利用職權用公款賠償。

網帖透露

員工陪酒致死

並稱22萬元賠償金有挪用公款之嫌

網帖稱,2010年3月28日,星期天,新上任的冷水灘區某支局長為了向王長昌“示好”,滿足王長昌想去農村吃新鮮筍子的願望,組織了一次度假活動。到了中午吃飯的時間,該支局長為討好領導,讓手下女職工輪流向王長昌敬酒。29歲的女職工胡利萍原本酒量有限,多次說自己喝不得酒,但該支局長、王長昌等仍要她陪酒。胡利萍被迫向王長昌敬酒,因喝酒過量而當場死亡。共有8名人員在喝酒現場。

網帖還說,事後,胡利萍的家屬到永州市郵政局討要說法。市郵政局領導明確表示,胡利萍是在非工作時間、非公務行為與王長昌喝酒身亡,此事屬於私人行為,不能算因公殉職或工傷事故,應找王長昌局長及相關人員私人賠償,郵政局沒有任何責任,更不能以公款賠償事故損失。於是,死者家屬又找到王長昌。經過協商,雙方達成了22萬元的賠償協定。熟知內情的職工們發現,死者家屬獲得的22萬元賠償金中,僅有5萬元是王長昌及相關人員自己所出,其餘的17萬元是王長昌利用職權挪用公款賠償的。

當事人說法

只喝了兩杯啤酒

稱死者是勞務工,故沒有賠償

永州市郵政局核實,得到的答覆是,此事將由湖南省郵政局統一回應媒體。而湖南省郵政局新聞中心的工作人員前天下午說正在調查中,有結果會回復。

王長昌表示,確有集體出外吃飯一事。吃飯時間是在晚上而不是中午,胡利萍沒有喝白酒,他說:“人家準備要懷小孩了,怎么會喝白酒呢?”而且胡利萍只是喝了“兩杯啤酒”。他辯稱,胡利萍是“敬客戶”而喝的,但他拒不透露是何客戶,只是承認自己當時在場。

王長昌強調,喝酒後胡利萍回了家,次日凌晨發病,送進醫院打吊針後才死亡的,而且胡本身有胰腺炎。

至於網帖中提到的“22萬元賠償”,王長昌堅稱是“沒有的事”。記者問,難道郵局員工死亡,郵局不出點錢慰問一下嗎?王長昌的回答是,胡利萍是勞務派遣公司派到郵局工作的,不是直接與郵局簽契約,因此郵局並沒有給胡的家屬錢財。

王長昌以要開會為由,沒有繼續介紹和核對詳細情況。據他稱,上周末湖南省郵政局已派人來找他和胡利萍的家屬調查。但至發稿為止,湖南省郵政局未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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