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中國礦業大學採礦系讀書;
1980年,17歲的王西平考入中國礦業大學採礦專業。1985年畢業後,王西平在重慶松藻礦務局從生產技術處實習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做起,此後,相繼擔任重慶石壕煤礦副科長、科長、副礦長、礦長。
2000年至2009年間,可謂王西平事業的“黃金期”。2000年8月15日,王西平擔任了重慶煤礦安全監察局綦江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主任。2005年3月9日,擔任重慶煤監局渝南監察分局局長;同年10月31日,升任重慶煤監局局長助理兼安全監察處處長。2006年7月14日,王西平擔任重慶煤監局副局長。
涉及案件
就在王西平的事業進入“黃金期”之初,他認識了搭檔吳俊根。吳俊根在2000年8月15日擔任重慶煤監局綦江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副主任,並在2005年3月9日起擔任渝南分局副局長。在王西平升任重慶煤監局副局長時,吳俊根擔任了渝南分局局長。到2008年2月2日,吳也升至重慶煤監局科技裝備處處長。
將手中職權看成了尋租籌碼的王西平等人,在重慶煤炭行業里,上演了一幕瘋狂的斂財醜劇。
斂財目錄
在早期擔任重慶煤監局綦江辦事處主任時,王西平曾對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何某加以“關照”,讓何某於2003年年初順利承接了辦事處的綜合樓工程和職工住宅修建工程。
這次關照讓王西平獲利匪淺,收到了第一筆“感謝費”。在工程承建期間,何某利用支付工程款、工程驗收和春節、端午節等節日,共送給王西平人民幣21萬元。
不過,王西平的獲利“財道”更多則是通過給煤老闆“擺平”安全事故而鋪成的。
2003年3月,重慶綦江縣黃矸塘煤礦發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為了得到從輕處理,煤礦負責人馮某向時任重慶煤監局綦江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主任的王西平求助,並送給王1萬元。此後,為得到王西平對煤礦的繼續關照,馮某又在2007年春節、2009年春節分別送給王西平1萬元。
2005年3月,重慶市武隆縣陳家溝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渝南分局負責處理該事故。該礦礦主陳某找到了時任渝南分局局長的王西平幫忙。最後,事故的處理結果為罰款和停產整頓。為了表示感謝和關照,陳某先後給王西平送去12萬元。
2005年4月,重慶市萬盛區銅鼓灘煤礦發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樣,為在事故處理中得到關照,礦主楊氏兄弟找人“協調關係”。但協調人秦某卻反饋給兄弟兩人一個信息:渝南分局有些領導想要入股煤礦。由於楊氏兄弟的反對,經一番“討價還價”後,王西平最終收到楊氏兄弟四處貸款借來的17萬元。
2003年4月,重慶寶豐煤炭石油有限公司經營的南川新世紀煤礦發生瓦斯事故。該公司董事長周波為得到關照和順利通過整改驗收,認識了時任重慶煤監局綦江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主任的王西平,並送給王西平一個兩萬元“紅包”。
事後,周波在2004年年底購買貴州川威煤礦時,王西平、吳俊根與他協商,由王、吳兩人各投資75萬元入股,各占10%的股份。考慮到自己經營的煤礦經常發生小事故,為得到繼續關照,周波同意讓兩人入股。
但是,稱自己沒有現金的王西平只拿出一套抵價38萬元的房子入股,吳俊根也只拿出37萬元入股,而剩餘的出資款則從日後的利潤中扣減。2008年5月,川威煤礦關閉,周波收回了本金和利潤1380萬元。在多次催促下,王西平獲利總計41萬元。
王西平等人利用手中權力“如法炮製”的類似情形並不在少數。
2005年9月,重慶萬盛營寨煤礦發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礦主張昌誼聯繫到王西平並疏通了關係。不料一個月後,該煤礦又發生安全事故,致兩人死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一直想入乾股的王西平等人抓住了機會,而看到“事態已嚴重”的張昌誼只好同意。
經談判商定,張昌誼每年分給王西平等人煤礦年利潤的15%。不過,從2007年開始,不論盈虧,張昌誼每年都向王西平等人支付人民幣150萬元。
當然,如果入乾股不成功,但只要是王西平等人看準的煤礦,仍有“策略”來應對。
2006年年初,王西平等人打算向已把煤層揭出來的武隆縣洛英山煤礦投資入乾股,而經濟上不差錢的礦主向業文拒絕了王的“好意”。
但懾於王西平的職權,向業文最終還是同意了王西平等人另提出的“借款”建議,向王西平、陳洪強等人“借款”30萬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兩年,每年固定支付“利息”20萬元。
爭奪煤礦資源
2005年上半年,重慶市南川區欣順煤礦業主羅某因煤礦經營與南川區水洞煤礦爭煤礦資源,請時任渝南分局局長的王西平幫忙協調。羅某對王西平稱,水洞煤礦手續不齊,希望王安排人對水洞煤礦進行查處,以便自己能低價購買礦產資源。
應羅某的要求,王西平專門安排工作人員對水洞煤礦進行了查處,羅某以120萬元的低價拿到了煤礦資源地段。為了感謝王西平,羅某逢年過節“回報”王西平總計6萬元。此外,在羅某表哥趙某經營的南川潼儀煤礦發生礦難時,王西平於處理事故的當天晚上就獲得兩萬元關照費。
2007年7月,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建議重慶博賽集團下屬重慶市南川區大興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兼併重慶市南川區石魚煤礦。石魚煤礦業主嚴某得知此事後,找到時任重慶煤監局副局長的王西平,送去5萬元希望煤礦暫不被兼併。此事暫緩後,直到2008年7月,石魚煤礦被水淹沒,經協調才正式被兼併。
對於王西平等人見縫插針的行為,重慶市南川區一礦主吳某深有體會。
吳某稱,早在2005年渝南分局剛組建時,王西平第一次來南川檢查工作,為樹立威信,就對吳某等人開的幾個煤礦開刀。當時,在礦主們看來的小問題小隱患,在王西平看來則是大問題,每家煤礦都罰款兩萬元。由於王西平隨時可以去檢查煤礦,為此,吳某先後給王西平送去3萬元以求關照。
安全證成“搖錢樹”
2004年4月19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審議通過《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辦法要求,為嚴格規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煤礦企業必須依照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然而,這竟變成王西平等人的“搖錢樹”和“聚寶盆”。在辦理和延期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過程中,王西平非法收取了多個煤礦主的財物。
2005年1月,綦江縣石壕長宏煤礦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同年4月8日,該礦因發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停產整頓。其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也被停滯。
於是,該礦業主趙久富於2005年7月請時任重慶煤監局局長助理兼安全監察處處長、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領導小組成員、重慶煤監局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主任的王西平為其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4個月後,長宏煤礦順利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對此,王西平不僅接受了1萬元好處費,還對趙稱自己剛調到重慶工作,沒有車上下班,想“借”一台車子用。心領神會的趙久富隨即為其提供了一台二手轎車。
2005年12月底,重慶市南川區國華礦山設備有限公司通過政府拍賣,購買了重慶市南川雲華煤礦,並取得了雲華煤礦的採礦權。為辦理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該礦法定代表人楊國華請王西平幫忙,並送來5萬元。
2006年3月,重慶市南川區三岔河煤礦一承包經營者鄭照中,為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找到王西平幫忙。“胃口大開”的王西平共收受鄭照中31萬元。
最新進展
2010年11月17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西平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王西平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