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06年9月,任戶縣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正處級)。
曾任陝西省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人物事件
依法留置
2019年1月,西安紀檢監察部門對秦嶺辦副主任王聰林等31人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22日,據西安市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西安市委批准,西安市紀委監委對原西安市秦嶺辦黨組成員、副主任王聰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聰林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購物卡、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領取獎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王聰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目無黨紀國法,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西安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西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聰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