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華[北京冷血綁匪殺人犯]

王立華[北京冷血綁匪殺人犯]

綁匪王立華9歲開始當“老大”,12歲逼媽媽離婚,17歲因搶劫被判刑9年,出獄後擔心“幹大事”受拖累曾預謀殺害親娘,糾集大批不法之徒綁架他人,獲得贖金後殘忍撕票。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王立華 王立華

訂購大批武器預謀搶劫國庫,揚言要把北京鬧翻天。王立華綁架團伙在綁架影星吳若甫後最終落入法網。2004年10月14日,王立華綁架團伙的10名成員分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死刑到有期徒刑。一審判決後,王立華及其同夥不服一審判決,抗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5年7月1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轟動全國的綁架影星吳若甫抗訴案,維持王立華等三人死刑判決。2005年9月14日,遵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三主犯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年少時期

王立華從一個孩子成為劣跡斑斑的罪犯,是什麼讓王立華如此殘忍?如此冷血?偷錢籠絡人心9歲開始當“老大”王立華小時候很調皮,也很霸道,父母覺得他畢竟是個孩子,沒有刻意地約束他。到了上學的時候,並不特別出色的王立華無法讓同學順從他,也很少有人跟他一起玩,這使王立華很苦惱,他整天苦思冥想一個問題:用什麼辦法讓別的同學心甘情願地追隨自己呢?

王立華手頭不缺零花錢,他經常去買糖葫蘆吃。有一天下課的時候,王立華非常大方地給一個同學買了一支,這個同學非常高興,就像“跟班兒”一樣整天圍著王立華轉。幾毛錢就能換來“權威”,王立華見這一招很管用,就用同樣的方法網羅了很多同學。被前呼後擁的感覺真的很好,這大大滿足了王立華小小的虛榮心。

但是,要滿足這種虛榮心,需要金錢的支持。他沒有來錢的渠道,平時攢下的零花錢和壓歲錢花光之後,王立華開始尋找藉口從父母那裡騙錢,等騙來的錢很快花光之後,他把目光鎖定在了父母的錢包上,父母不給他就悄悄地偷。

不到一年,家裡幾乎不敢放錢了,父母把家裡的錢都放在單位。王立華偷錢的欲望越來越大,膽子也越來越大。從家裡偷不出錢來的時候,他的目光盯上了老師的錢包。老師們發現後,找到他的父母,他免不了爸爸的一頓拳腳。

但什麼也阻止不了王立華偷竊,因為有一幫子手下稱他“老大”,他需要金錢的支持,也喜歡當“老大”的感覺。

逼迫父母離婚從小偷變成搶劫犯

因為王立華偷錢常常被爸爸打,這使得王立華恨上了爸爸。12歲那年,因為王立華再次偷錢,爸爸再次舉起了棍棒。這一次,王立華離家出走了。媽媽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直到第三天下午,終於在崇文區一條鐵道旁的涵洞裡,找到了像小叫花子一樣的王立華。媽媽摟著王立華的頭哭著說:“好孩子,咱們回家吧,你爸爸說他再也不打你了。”

但王立華哭喊著,死活不回家。他冷冷地對媽媽說:“他把我往死里打,這輩子我再也不回他那個家了,除非你跟他離婚,我再也不敢見他了。”媽媽知道兒子的脾氣九牛拉不回。她只好把兜里所有的錢給兒子留下,哭哭啼啼地回家了。過了一個多星期,媽媽哭著來了,一見王立華就把他的頭摟在懷裡哭著說:“走吧,媽媽已經離婚了,咱們要到一個新家去了。”

媽媽離婚後帶著王立華和姐姐搬到崇文區的家。一開始,王立華覺得父母離婚讓他終於擺脫了爸爸的約束,可以信馬由韁地為所欲為了。但是一年後,王立華發覺家裡已經沒有錢讓他偷了。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樣翻開媽媽的錢包之後,發現裡邊除了只有不到兩塊錢的毛票和幾張糧票時,已經有點懂事的王立華一驚,他知道,靠媽媽在城建公司上班掙來的微薄工資,養活3口人已經捉襟見肘,還要供養王立華和姐姐上學,再加上王立華不時地從媽媽錢包里偷錢出去擺闊,這個家已經山窮水盡了。

家裡沒錢可偷了,王立華開始偷鄰居家或周圍的小商店,這使得王立華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最多的一天,因為打架、偷東西他曾經五進派出所。但由於他年齡太小,民警大多是對他進行一番說服教育後,就把他放了。在這種偷搶打鬧的日子裡,王立華度過了自己的童年。

國小畢業後,媽媽見沒有學校肯要一個成為慣偷的壞孩子,就把他送到了工讀學校。而王立華也非常願意去工讀學校,因為他覺得工讀學校里有很多像他一樣的孩子,在那裡他更容易找到當“大哥”的感覺。

工讀學校沒有消解王立華的“賊性”,王立華反而學習了更多他聞所未聞的犯罪手段,他也變得更加冷血。1995年7月13日,17歲的王立華夥同他人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彈,闖入居住在豐臺區的一個浙江商人住處,搶劫了手機等價值2萬多元的物品後,被警方逮捕。1995年11月28日,豐臺法院以搶劫罪判處王立華有期徒刑9年。

勞動改造

有舍才能有得預謀殺母闖“江湖”

王立華被送到監獄裡進行勞動改造。但是,王立華並沒有從中吸取教訓,反而認為是社會待他不公。王立華認為自己之所以被抓住,是因為沒有乾成“大事”,如果自己有足夠多的金錢,就會擺平一切。在監獄裡,王立華就暗暗發誓出獄後要轟轟烈烈地乾點“大事”,不枉來世上走一遭。王立華天真地想要綁架銀行行長搶劫國庫。

在與獄友聊天中,王立華得知銀行的金庫是由行長和保衛科長共同掌管金庫鑰匙,他在獄中讀書看報看電視的過程中,還暗暗記住了一些銀行的位置和銀行行長的名字。

2002年9月,王立華因為改造積極被提前釋放。出獄後他開始著手實施他在獄中就策劃好的搶劫國庫的計畫。而他計畫的第一步竟然是準備殺掉自己的媽媽,以免後顧之憂。因為非常愛媽媽所以要殺掉媽媽,然後一身輕鬆去闖江湖,這就是王立華的邏輯。但在實施中王立華終於手軟了。他知道媽媽這一輩子為他操碎了心,每次面對媽媽已經花白的頭髮和日漸蒼老的面容,吃著媽媽親手給他做的飯時,冷血的王立華出鞘的尖刀一次次拔出來,又一次次收回去。

無奈之下,2003年年初王立華離開了家,跟幾個要好的朋友去了河北淶水野三坡,在那裡,他從一位老獵人手裡花300塊錢買了一桿獵槍。

瘋狂作案

尋槍欲乾“大事”揚言要把北京鬧翻天

搞槍是王立華計畫中的第二步。王立華搞槍的目的是先搶國庫,然後拉起一幫“兄弟”把北京鬧翻天,乾出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所以王立華從出獄後就開始了他的尋槍生涯,而且從來不避諱告訴身邊的朋友“要搞槍”。

王立華先是在河北和東北搞到一些獵槍。2003年3月,王立華決定到電影《尋槍》的拍攝地貴州去尋槍。他單槍匹馬來到貴州松桃縣,買了3把仿“六四”手槍,還有3發子彈,花掉了9100元。

2003年9月,王立華到雲南分別找到了4個人訂購槍枝彈藥,共預定了180支槍,僅訂金就交了30多萬元。這一次,王立華買到一批手槍、衝鋒鎗和手榴彈,為了把這批槍枝彈藥安全地運回北京,王立華讓他的手下雇了兩輛車,帶了十幾個兄弟到雲南接貨。

在王立華購槍的過程中,他買到的大多是普通獵槍,王立華想,如果能夠搞到一批制式槍枝就好了。他知道買槍必須有大量的錢,那么,有什麼辦法讓自己很快擁有一筆上百萬的巨款呢?他一下子想到了一個叫王大亮的人。

贖金撕票

王立華是在一次吃飯時認識的王大亮,他得知王大亮父親是一個億萬富翁後就記住了他。王立華之所以把綁架的目標鎖定王大亮,原因很簡單:一是因為王大亮家裡有錢,二是因為看著王大亮彆扭。

王立華叫來了在服刑時認識的王慶曉和董立民以及其他幾個朋友,在平谷的一個理髮店裡綁架了王大亮,並且打電話向其父親索要500萬元。王立華拿到300萬元贖金後,立即通知手下殺掉王大亮。

王立華拿到300萬元贖金後,除了到雲南購槍花了60多萬元外,其他的錢王立華都用在賭球、吸毒和吃喝玩樂搞女人上了。

大手大腳地揮霍和購買槍枝,300萬元很快便花銷一空。沒錢了,王立華繼續帶人出來綁架。他們先是準備綁架王大亮的弟弟王小亮,但沒有成功。王立華非常惱火,2004年2月2日,在朝陽某歌廳門前,王立華團伙選定了一輛賓士跑車,綁架了駕駛員杜某,當得知杜某是借別人的車自己無錢支付贖金後,氣急敗壞的王立華一夥又於2月3日來到三里屯某酒吧門前,將目標鎖定了一輛寶馬越野車。

這輛寶馬車就是演員吳若甫的。2004年2月3日凌晨1時許,王立華帶人綁架了影星吳若甫。只是王立華沒有想到,第二天,從天而降的北京特警就把他和同夥抓獲了。抓獲後警方在王立華的內褲夾層里找到一把手銬鑰匙,王立華說這是自己隨時準備逃跑用的,早知道警察用了高科技的金屬探測器,就做把木頭鑰匙了。

被捕

2004年10月,王立華等人被判處死刑後,他當時沒有表示要抗訴。但在抗訴期將滿的第15天,王立華和他的同夥一起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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