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王秀鴻,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1999年開始律師生涯,原任山東恆信德律師事務所主任,2009年4月成立德州首家個人律師事務所——山東鴻正律師事務所,現任該所主任兼黨支部書記。從業十二年來,辦理各類案件二千餘件,義務接受法律諮詢一萬餘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20餘起,先後擔任顧問100餘家,挽回各種經濟損失近二千萬元。
2009年5月以來,先後擔任德州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德州市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青年律師發展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德州市法學會理事,德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他的先進事跡和理論文章經常見諸於新聞媒體,深受各界好評。
人物榮譽
2005年5月—2008年10月,先後被德州市團委,德州市司法局,山東省律師協會,山東省司法廳授予“德州十佳青年”、“德州十佳律師”、“山東省優秀律師”、“優秀共產黨員”等稱號。
人物事跡
以正確的方向帶動人
王秀鴻律師作為具有二十年黨齡的老黨員,處處以黨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不移地擁護黨的領導,擁護憲法和法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以社會主義法治觀念為指導,積極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職責使命,自覺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作為單位負責人和黨支部書記,他非常注重政治學習和思想品德修養。無論工作多忙,他都會在每個周末帶領全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學習黨和國家的重要檔案精神,對於黨和國家的每次重要會議,他都注重收聽和收看,從中深刻領會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深刻領會胡錦濤總書記“七一講話精神”,從而確定了正確的前進方向,他積極撰寫政治理論文章和心得體會,在思想和行動上積極與黨的領導保持一致。同時,他經濟組織全所律師認真學習研究德州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幸福德州的實施意見》,認真研究建設幸福德州的法律服務途徑,帶領全所律師為國家經濟建設出力獻策。
同時,結合本職工作,他積極組織和參加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動,結合《律師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規範自己及全所律師的執業行為,使全所律師充分認識到律師制度是一個國家法制建設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是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穩定、推進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律師隊伍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師的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屬性,和法官檢察官有著同等重要的地位。他一貫強調律師在辦案過程中,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自己的觀點應始終據理力爭,應具備一種為維護法律尊嚴、捍衛社會主義法治而不屈不撓、不畏艱難險阻、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精神。
他非常注重培育團隊精神,倡導律師之間互相協作,密切配合,他要求律師目光遠大,厚德薄利,恪守職業道德,廉潔律己,注重人文素養,為人師表,德本才先,學行一致,關愛社會,匡扶正義,以法律文化塑造自己形象,鑄就律師靈魂,奠定執業基礎。他以德服人,以能服人,大事講原則,小事講團結,講諒解,一直踐行人文關懷,關注老律師情感,關心年輕律師的成長。每位律師的生日,他都送上蛋糕和祝福;律師或其家屬住院,他都趕去慰問;無論誰有困難,他都慷慨相助。他非常注重對年輕律師的培養,每逢外出調查或開庭,他都帶年輕律師一同前往,把自己的辦案技能手把手地教給年輕律師。針對年輕律師案源少的情況,他每月都拿把自己的案源交給年輕律師,使年輕同志既熟練了業務,又提高了收入,解決了年輕律師的後顧之憂。每年長假,他都組織全所同志旅遊,先後參觀了井岡山、延安和西柏坡等地,在遊覽祖國美好風光的同時,陶冶了政治情操。
王秀鴻律師時時處處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吃苦在前,享受在後。作為主任,他從不計較個人報酬,在所里他貢獻最大,得到的最少。每次發福利,他先把老同志放在前面,自己總是最後要最少的份額。為所里發展,他經常加班加點,默默工作,無怨無悔。他的精神在全所形成了強大的親和力和凝聚力,全所心齊風正,團結和諧,比成績,比貢獻,持續保持欣欣向榮的局面,隊伍不斷擴大,收案收費每年以30%的速度遞增。他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善於挖掘每位律師的潛力,善於調動每位律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善於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促使鴻正的發展。王秀鴻律師以自己的責任感,自身魅力,協調能力和做事的魄力,贏得了全所律師的認同和尊重。由於他寬容坦蕩,全所律師能敞開心扉,暢所欲言,在沒有等級觀和距離感、相互勤於溝通、互相尊重、民主寬容的環境下,主任和律師之間有了更強的親和力,全所始終保持著團結和諧、正義誠信、崇尚美德、欣欣向榮的局面。鴻正所成了客戶信賴之家,律師的友愛之家。
以無私奉獻幫助人
作為“平民律師”,王秀鴻律師真正做到了心繫平民百姓,同甘苦共患難,運用法律武器,積極為困難民眾提供法律援助,切實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深得平民百姓信賴。
2008年大年初一,王秀鴻律師回家拜年時,看到本村一個體工商戶門外圍了四十多個農民。當時已近中午,農民們有的啃著冷饃、有的凍得瑟瑟發抖,嘴裡還罵罵咧咧。王秀鴻律師走到這些農民中間,主動問明情況,得知:2006年春天,這四十多名農民受個體工商戶王某僱傭,在新疆吐魯番某單位進行空調安裝,幹了近一年,沒拿到一分錢。他們多次找王某要求支付拖欠的五十餘萬元的勞動報酬,王某不是躲就是推,沒付任何錢。農民們都指望著用這些錢給孩子交學費、買肥料。初一早晨起來有人看到王某回家了,他們就召集起來,圍在王某門外,王某緊關大門躲在家裡,就是不出來。王某打了110報警,派出所來了幾個人,問明情況什麼也沒說就走了。農民們氣憤地說:“王某不出來,我們就不走。我們無法過年,王某也甭想過年!”
問明情況後,王秀鴻律師亮明身份並勸說農民們不要慪氣。王秀鴻律師說:“春節是喜慶團圓的日子,不要因為這件事讓四十七個家庭都過不好年”。王秀鴻律師表示一定免費為他們追回這五十餘萬元勞動報酬。經過兩個多小時苦口婆心地勸說,農民們為王秀鴻律師的真誠所感動,陸續離開王某家。下午三點多,王秀鴻律師才飢腸轆轆地回到家。
晚上,王秀鴻律師又專門趕到王某家,王某見到王律師很激動,非常感謝王律師為他家解了圍。王某說王律師在門外忍著饑渴和嚴寒苦口婆心地勸說他都聽到了。王某說他也有難處,2006年春天,他在新疆吐魯番某單位承包了中央空調生產安裝工程,工程總造價160餘萬元,全部生產安裝完畢後某單位只支付了50萬元,其餘工程款某單位以工程未驗收、質量不合格為由拒不支付。某單位支付的50萬元尚不足工程的生產成本。近兩年來,幾乎天天有人上門要賬,王某在外躲了大年三十,沒想到初一剛到家就被圍在家裡。談到拖欠的勞動報酬,王某感到很對不起為他幹活的農民。他說本打算借點錢為這些農民工付點報酬,好讓他們過個年,可年前實在借不到錢,王某全家過年也什麼都沒買。王律師看到王某家的困難情況,表示願意借給王某三萬元,先付給每個農民工500元,其餘作為去吐魯番要賬的費用。第二天,王秀鴻律師開車帶著王某逐一到這四十六戶農民家拜年,向這些農民分別表示了歉意,取得了這些農民的諒解。
春節過後,王秀鴻律師就為這些農民辦理了免費代理手續,並經這些農民和王某同意,為王某辦理了風險代理手續。2008年上半年,王秀鴻律師三次赴吐魯番和某單位領導協商,多次發函和打電話催款,追回欠款近70萬元。每追回一筆欠款,王律師均要求王某首先支付農民的勞動報酬。四十六名農民工五十餘萬元勞動報酬全部付清時,他們敲鑼打鼓把錦旗送到王律師辦公室,並拿出兩萬元現金,要求作為王秀鴻律師的代理費,王秀鴻律師婉言謝絕,分文未收。2008年下半年,王律師又代理王某對吐魯番某單位提起訴訟,最後調解結案,王某的工程款全部追回。
王秀鴻律師不但以法律武器真誠助人,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處處顯示出一個律師的高尚情操。2007年冬天的一個夜晚,王秀鴻律師散步時,發現一個衣衫襤褸的少年坐在路邊,臉色凍得紅腫且十分憔悴。經詢問得知:這名少年叫龔少兵,四川綿竹人,家境貧寒,因為學習成績不好被父母打罵離家出走,被騙子拐到德州後逃脫,一路乞討著步行回家。王秀鴻律師把他領回家中,為他安排了食宿,在四川省公安廳及綿竹市公安局的協助下,王秀鴻律師和他的父母取得了聯繫。他們一家三口見面時,抱頭痛哭,並跪在王秀鴻律師面前,感謝王秀鴻律師的救助之恩,王秀鴻律師為他們購買了返程的火車票。之後,王秀鴻律師經常和這位少年書信往來,鼓勵他努力學習,並且每年都資助他學費,今年龔少兵被四川某大學錄取。
十二年來,王秀鴻律師資助失學和家庭困難人員二十餘人,捐資捐物價值近五十萬元,減免法律服務費近百萬元,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樹立了黨員律師的典範。
以精湛的業務服務人
王秀鴻律師不但非常注重政治思想學習和思想品德修養,還十分注重業務理論學習。他每周都組織全所人員學習新的法律法規,探討案件適用法律問題,他還經常到全國各地參加各種法律知識講座,參加全國律協及山東省律協舉辦的一年一度的律師論壇,積極撰寫理論文章,在律師論壇上演講。在前沿思想和先進文化中吸取精華,提升自身素質。他每天最大的樂趣除辦理案件外,就是晚上在自己的書房裡學習到深夜,如饑似渴、孜孜不倦的學習和寫作。
他善於針對當前的形勢和社會各界的法律需求,以“鴻正論法”的形式發表文章,指導人們在工作生活中正確適用法律。如針對部分農村以“村規民約”的形式隨意解除土地承包契約、變更契約內容、侵犯農民利益的情況,結合《物權法》和《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發表了《村規民約豈能比法大》的評論,在德州農村引起了轟動,許多農民打電話表示敬意,並請求王秀鴻律師出面維護他們的權益。
王秀鴻律師還通過媒體公開承諾常年為社會各界提供義務法律諮詢。無論他工作多忙,無論是在德州還是外出辦案,只要有人諮詢,他就一絲不苟地給予答覆,從不計較時間和電話費用的浪費,每天的電話諮詢,少則十個多則四五十個,他從不耐煩,總是認真地把諮詢的內容記下來,過幾天再做回訪,教育當事人如何用法律武器解決日常生活中出現的矛盾和糾紛。
對所里所收的案件,他都嚴格審查,對每位律師撰寫的法律文書他都嚴格把關,對自己所辦的案件,無論大案小案,一律一視同仁,認真負責。從不因案小而不為,案大而為之;從不因當事人窮困而歧視,當事人富裕而敬畏。對每一件案件,他都認真調查核實證據,認真撰寫代理詞等法律文書,按時出庭參加訴訟,身體力行地把每一個案件都辦成精品,從沒有出現過任何質量責任,從沒有受到過任何當事人的投訴。王秀鴻律師以其精湛的業務,優質高效地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
2007年5月,德州某工程公司董事長慕名找到王秀鴻律師,要求王律師幫他走出困境。經了解,因公司資金不足,該工程公司以高息向德州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借貸300萬元。房地產開發公司承諾,以工程公司房地產做抵押協助貸款600萬元,貸款後除償還借款本息外,餘額支付給工程公司用於生產經營,工程公司將土地房產證書交給房地產開發公司後,該公司不但不協助貸款,卻將工程公司的土地和房產直接過戶到該公司名下。工程公司借款九個月,利息高達200多萬元,工程公司無力償還借款本息,在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強大壓力下,被迫和該公司達成協定:以工程公司價值700多萬元的全部資產折價500萬元,直接沖抵給房地產開發公司用於償還借款本息。協定達成後,房地產開發公司多次組織人員到工程公司拆除設備及基礎設施,驅趕董事長的家人及工作人員,使董事長無家可歸。
聽完董事長的介紹,王秀鴻律師馬上意識到這是一起典型的企業間高息借貸,明顯的違反了法律規定,他迅速代理當事人到法院立案,並採取了保全措施。經法院判決,雙方當事人互相返還財產,一個瀕臨破產的企業得到了保護,一個流離失所的家庭得到了團圓。
以和諧的觀念教育人
在多年的工作實踐中,王秀鴻律師深切感到: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律師是疏導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促進劑,他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履行著這一職責。
2000年春天,山東德州農民張某籌集資金100萬元,委託新疆石河子農民李某培養葡萄綠苗,因季節和培育技術的原因,綠苗培育失敗。張某血本無歸,窮家蕩產,在新疆石河子提起訴訟,要求李某賠償損失300餘萬元,李某東躲西藏。因種種原因,訴訟十年毫無結果。2010年6月,張某得知李某的下落後,專程找到王秀鴻律師,要求王秀鴻律師代理處理此案,王秀鴻律師乘坐火車風塵僕僕的趕到石河子,經過二十餘天艱苦細緻地工作,雙方取得諒解,握手言和,達成了調解協定。張某得到了適當賠償,一場長達十年的訴訟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2008年春天,德濱高速公路在陵縣某農村經過,該村120畝土地被徵用,300餘萬元安置補償款被村委會挪用,被征地農民多次到省、市、縣上訪,沒有取得明顯效果。王秀鴻律師在隨同市領導接訪時,主動要求義務為失地農民追回安置補償款,經過二十餘次和縣、鄉及村委會協商,失地農民的全部補償款被追回。幾十戶失地農民敲鑼打鼓將錦旗送到所里,對王秀鴻律師表示由衷的謝意。
人生在奮鬥中升華,事業在奉獻中收穫。十二年的奮鬥和貢獻,使王秀鴻律師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認可和高度讚譽,王秀鴻律師將一如既往地以一名黨員律師的身份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無私地奉獻自己的光和熱,和德州這座美麗的城市一起成長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