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歷
2000年11月22日,王玉良被任命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縣委副書記;
2005年5月12日被任命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區委副書記;
2005年5月16日又被任命為赤峰市松山區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
2006年6月26日,他被任命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委書記。
腐敗案情
王玉良任職期間,為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行賄,同時利用職務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2008年2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在調查原赤峰市市長徐國元過程中,王玉良向徐國元行賄事實被查了出來。
2010年4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就王玉良案件提起公訴,指控王玉良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總計人民幣148萬元、美金10萬元;還為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行賄人民幣5萬元及美金2萬元,構成了行賄罪、受賄罪。
一審宣判
因向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行賄以及收受他人賄賂,赤峰市松山區原區委書記王玉良於2010年9月29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