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耀[學者]

王炳耀[學者]

王炳耀,男,東莞人,著名學者。漢字標點符號的創始人。

基本信息

(生卒年不詳),東莞人,著名學者。

我國的古籍向來沒有標點符號,往往引起文字含義上的混亂與錯誤。王炳耀根據我國傳統的斷句方法,吸收外國的新式標點符號,經過反覆研究,在1897年提出了他草擬的十種標點符號:“,”為讀號,“.”為句號,“。”為節號,“v”為段號,“:”為句斷意連號,“——”為接上續下號,“!”為慨嘆號,“I”為驚異號,“?”為詰問句,“<>”為釋明號。這十種標點符號,後來大多數被我國“五四”文學運動的先驅者魯迅、周作人、陳望道、胡適、錢玄同等人所採用,並在推廣白話文的同時,逐步完善為適用於白話文的新式標點符號。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發出53號訓令,通告全國採用的12種新式標點符號,就是直接從王炳耀倡用的十種標點符號演變而來,與我國現行使用的14種標點符號也有極密切的淵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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