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利

主要事跡

王江利同志是一個未婚姑娘,但卻是一個14歲維吾爾族少年的母親。1996年的12月9日,某診所里有個出生一天就被遺棄的維吾爾族嬰兒。看到臍帶拖得很長,血肉模糊的小生命,她毅然抱回了這個維吾爾族棄嬰。在以後漫長的日子裡,她收羊皮、磨豆腐、開飯館……2000年,王江利同志查出患了腎結核,但是,為了孩子,她咬牙堅持著出外幹些雜活掙錢,多次暈倒在路上,有好心人就勸她把孩子送人算了,然而,王江利同志說,孩子就是我心頭肉,哪能捨得啊。2004年,王江利同志去醫院複查時,得知右腎已經開始萎縮,她已患有“血虛、氣虛、腎虛”等病,由於錯過了治療的最佳時機,最終喪失了勞動能力。2009年,孩子因心律失常等疾病被迫休學。面對貧困和不幸,她四處借錢,送兒子去大醫院接受最好的治療。一些人對她的做法感到疑惑不解時,她卻坦然而平靜地說:“他是我的親兒子,是我生命的全部。我就是砸鍋賣鐵,也一定要把兒子的病治好!”她用善良呵護弱小的孩子,用愛心滋養無助的生命。
2010年被兵團授予“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榮譽稱號;2010年被授予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兵團道德模範”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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