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王毓磷 1925年3月生,浙江安吉人。
個人經歷
194O年7月—1945年7月就讀於浙西二中,至1946年7月為本校第一屆高中畢業生。1950年畢業於上海震旦大學法學院法律系。是解放後首批大專院校畢業生,經由華東教育部統一分配進入上海市人民法院。先後在上海市高、中級人民法院從事民事審判,執行工作二十多年。曾任調查員、執行員、審判員及審判委員會委員等職。在法院工作期間,他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所經辦的民事、經濟、執行案件,均經得起檢查和時間的考驗。多次得到院領導的表揚和當事人的稱讚。在六七十年代,調入上海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工作,從事房產經濟工作,擔任生產計畫科長、基建科長、建材廠長等。改革開放以後,悉心從事房地產行業管理方面的法律研究,積極參與和幫助擬訂各類房地產和與房地產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依靠自己的專長與經驗,草擬並協助制訂《上海市城鎮房屋糾紛仲裁條例》、《上海市房屋拍賣辦法》等。前幾年,與房地產專業方面的資深人員編寫了《房地產權益與糾紛》、《上海房屋糾紛仲裁一百例》等專著。這些書,從理論與實踐的角度,對房地產與法律作了通俗、全面的介紹。對法律和房地產既有較豐富的專業實務經驗,又能較好地加以結合研究,有房地產法方面的專長,是目前資歷甚深的房地產法律事務所的特邀律師。他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處級幹部,兼任上海聯合律師事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