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松,男,漢族,1978年出生於遼寧瀋陽,祖籍遼寧大連,中共黨員,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人物介紹

王松[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松[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松,男,漢族,1978年出生於遼寧瀋陽,祖籍遼寧大連,中共黨員,副教授,碩士生導師。1997年考入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2001年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入東北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經濟法專業,2004年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在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先後擔任助教(2004年6月)、講師(2006年6月)、副教授(2011年7月),主要從事經濟法、統計法、環境法的教學與研究,兼任遼寧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秘書長。目前,已經主持完成省部級課題5項、市級和校級課題2項。現主持2013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統計數字腐敗的法律規制研究(13CFX001)。在《統計研究》、《東北財經大學學報》等刊物發表論文30餘篇,主編教材1部,參編教材1部。

發表論文

1. 共同過失犯罪成立之我見,經濟與法,2002年第2期;

2. 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契約——兼評《契約法》第四十七條,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4期;

3. 試述如何保護新的保險品種,山東行政學院.山東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2期;

4. 論我國調解擔保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安徽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6年第1期;

5. 高職《經濟法》教學方法改革,山東行政學院、山東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6年第4期;

6. 論我國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安徽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7年第3期;

7. 個人所得稅扣除額標準質疑,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7年第4期;

8. 診所式教學在財經院校法學課程中的套用,東北財經大學學報,2008年第5期;

9. 《物權法》遺失物拾得制度的缺陷與完善,安徽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10. “限塑令”對我國制定《循環經濟法》的啟示,東北財經大學學報,2009年第2期;

11. 論《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得與失,吳志攀主編:經濟法學家(2008),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

12. 《統計法》修訂的不足與完善,統計研究,2010年第7期;

13. 淺論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統計與諮詢,2010年第6期;

14. 統計法的基本原則新論,法制與社會,2010年第8期;

15. 專題演講討論法在環境法教學中的套用,商業經濟,2010年第7期(下);

16. 法學實驗教學與學生實踐能力培養問題研究,遼寧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編:遼寧經濟法前沿(2010),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10年11月版;

17. 《統計法》修訂的成功之處,理論界,2011年1月;

18. 統計依法行政的地方法治保障—以遼寧統計地方法規的完善為例,法制與經濟(中旬刊),2011年第8期;

19. 實驗教學在法學專業學生實踐能力培養中的套用,遼寧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編:遼寧經濟法前沿(2011),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11年12月版;

20. 統計四大工程建設的法制保障研究,統計研究,2011年第11期;

21. 渤海灣溢油事件中相關法律責任探討,行政管理改革,2011年第12期;

22. 我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法律保障對策,合作經濟與科技,2012年第11期(上);

23. 科教融合面臨的問題與對策,中國高校科技,2012年第12期;

編寫教材

1、主編《智慧財產權法》(與王岩教授合作),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年9月第1版。

2、參編《法學概論》(王岩、鄒楊主編),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10年9月第2版。

主持項目

1、2010年度遼寧經濟社會發展一般項目:遼寧統計地方性法規完善問題研究。2011年6月結項,良好(二等獎)。

2、2010年度全國統計科學研究計畫一般項目:統計法理論與實施問題研究,2012年4月結項。

3、2010年度遼寧省依法行政研究自選項目:遼寧統計執法機構依法行政問題研究,2011年10月結項,二等獎。

4、2012年度遼寧經濟社會發展一般有資助項目:遼寧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法律保障問題研究——以生態損害責任為視角,2012年12月結項。

獲獎記錄

1、2009年度遼寧省法學會系統優秀法學(法律)工作者;

2、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2011年度教學工作先進個人;

3、東北財經大學2011年度工會積極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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