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先後被丹東市局評為“優秀女民警”、“十大標兵民警”;被丹東市評為首屆“十大女傑”,“感動丹東十大人物”、“優秀共產黨員”、“學雷鋒積極分子”;被省公安廳評為“十大傑出女警”、記一等功;被省政府評為“三八紅旗手”,優秀公務員,記一等功;被國家民委評為全國少數民族優秀青年。2008年獲得由公安部頒發的第三屆“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稱號。
王晶紮根基層監所,堅持以人為本,依法文明管教,用真情感化監管對象,保護監管對象的合法權益,贏得了各級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民眾的高度讚譽。從事管教工作13年來,她共為在押人員捐衣物110多件、捐款4700元,給12名刑滿釋放人員及家屬找工作,給18名在押人員聘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