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市林業局,多次偽造會議費支出票據,套取9.5萬多元用於報銷接待費,且超標準接待問題突出。該局局長陳維賢、局辦公室原負責人洪森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局辦公室幹部王星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局辦公室幹部張自停受到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