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宏[郴州市農機局副局長]

王昌宏[郴州市農機局副局長]

王昌宏,男,1959年12月出生於湖南省桂東縣。曾擔任過基層鎮黨委書記、市人大農委副主任,2000年5月至今任郴州市農機局副局長。於2011年11月底失蹤,連續數月未上班,疑因欠下巨額高利貸。在登出尋人啟事未果的情況下,2012年3月,單位對其予以免職處理。

基本信息

人物介紹

王昌宏,1959年12月14日出生,桂東縣增口鄉人。1976年8月在資興市龍溪鄉參加工作,1982年任波水鄉團委書記,1986年7月任資興市團委副書記,1988年8月任資興市體改委副主任,1989年11月任黃草鄉黨委書記,1994年任唐洞街道辦事處書記,1995年10月任郴州市人大農業委辦公室主任,1998年12月任市人大農業委副主任,2000年5月擔任郴州市農機局副局長 。

王昌宏是郴州市農機局的三把手,分管農機推廣等工作。他的同事說,王昌宏為人性格孤僻,不喜歡他人過問自己的工作生活。王昌宏連續幾個月來沒去單位上班,農機局為此登出尋人啟事,但王昌宏依然杳無音信。

欠款逃走

母親回憶

郴州市農機局2月24日登報尋人 郴州市農機局2月24日登報尋人

2011年12月9日,王昌宏的母親給農機局送來了一張王昌宏的請假條,上面寫著“我因身體不適,要到外地調養一段時間,請批准。”王昌宏的母親說,隱約聽說兒子在外面欠了巨額高利貸,但具體欠多少她並不知情,現在她也每天給王昌宏打電話,可一直打不通 。

工作人員回憶

農機局工作人員回憶,2012年2月的一天,蘇仙區法院法官到單位找過王昌宏,說有人起訴了王昌宏。據蘇仙區法院工作人員介紹,王昌宏是因為欠款被起訴的,數額是20萬元。一位債主易先生說,2007年王昌宏借了他30萬元,現在人都找不到了。據初步估計,王昌宏差不多有三四百萬元的債務,這些錢很大一部分是高利貸,主要被他用來投資做生意。

事件影響

王昌宏的突然消失在農機局上下產生了不小的震動,為此,該局成立了“尋找副局長專門小組”,戴恆煊被任命為組長。戴恆煊說,現在局裡很著急,他天天打電話給王昌宏,但總是聯繫不上。

農機局、法院尋找王昌宏未果之後,郴州市紀委、市委組織部也加入到了尋找王昌宏的隊伍中來。郴州市委組織部副處級紀檢員張衛星說,對照公務員法,組織部門應該對王昌宏予以除名處理,接下來,紀委可能根據程式將其開除黨籍。

予以免職

2012年3月13日,湖南省郴州市作風大整頓辦公室表示,“玩失蹤”王昌宏已被免職。

據介紹,王昌宏因個人原因自2011年11月30日開始長期不正常上班。期間,單位一再敦促其上班,並對其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2012年2月24日,郴州市農機局在郴州日報登載啟事,限其3月10日前上班。 3月9日,郴州市作風大整頓辦公室啟動問責程式,經市作風大整頓領導小組同意,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按程式對王昌宏作出免職處理。同時,對其黨員身份按照《黨章》的有關規定予以除名,對其公務員身份按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案件調查

經查,王昌宏在擔任郴州市農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於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4月22日連續曠工146天,造成不良影響;同時,王還違反規定到冶煉廠、煤礦入股190萬元,其行為已構成違紀。在調查期間,王昌宏交代了自己的違紀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第(五)項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給予王昌宏行政開除處分。此外,今年3月中旬,市直工委已經同意給予王昌宏黨內除名的處理。

2012年4月22日郴州市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找到他,這才結束了他的“失蹤之旅”。

在玩失蹤的146天裡,王昌宏到底去了哪裡、幹了什麼呢?據王昌宏交代,他是去年11月29日中午離開郴州去廣東的,離開前沒有向任何人說起,也沒有向單位領導和組織部門提出申請。當時他離開郴州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是經商辦企業不善;二是一些債主追債,他應付不過來。王昌宏稱,他直奔廣東佛山後,先是大病了一場,隨後給別人當過保全和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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