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副庭長]

王旭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副庭長]

王旭光,1965年3月出生,山東費縣人,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學博士。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擔任副庭長。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副庭長。曾任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高級法官,山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濟南市法學會副會長。兼任四所高校客座教授,山東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山東大學民商事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主編、合著《物權法適用疑難問題研究》、《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利益衡平》、《中國民法原理與實務》、《擔保法原理精要與實務指南》等書,在核心期刊及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王旭光王旭光
曾任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山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山東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山東大學法學專業第一屆本科畢業生,後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深造,先後獲得民商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於2003年赴美國伊利諾伊大學(UIUC)訪問學習。長期從事民商事案件的審判和指導工作,具有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獲選首屆山東省法院系統審判業務優秀人才。

2013年8月22日上午8時43分,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本案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旭光擔任審判長。

2016年12月,任命王旭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副庭長。

學術著任

主要著作有《物權法適用疑難問題研究》(山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建築工程優先受償權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等,並在核心期刊及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

任免信息

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任命王旭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王旭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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