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山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山東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山東大學法學專業第一屆本科畢業生,後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深造,先後獲得民商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於2003年赴美國伊利諾伊大學(UIUC)訪問學習。長期從事民商事案件的審判和指導工作,具有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獲選首屆山東省法院系統審判業務優秀人才。2013年8月22日上午8時43分,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本案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旭光擔任審判長。
2016年12月,任命王旭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副庭長。
學術著任
主要著作有《物權法適用疑難問題研究》(山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建築工程優先受償權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等,並在核心期刊及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
任免信息
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任命王旭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王旭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副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