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謨烈士墓

一九二五年十月,被選為中共寧波地委組織委員,後任地委書記。 “四·一二”政變後,調任中共浙省委組織部主任。 十月,擔任“浙東暴動委員會”主任委員。

王家謨烈士墓座南朝北,墳欄由亂石砌成。墓碑高二米,寬七十八厘米,厚七厘米,上刻“王家謨烈士之墓”,為象山縣人民政府一九八三年所立。
王家謨(1906-1927)小名小曼。參加革命後常用嘉謨、亦政、家倫等化名,丹城鎮西橋頭人。一九二五年一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負責黨支部組織工作。以國小教員身份作掩護,組織“鳴社”,發行“鳴報”,並參與成立支部外圍組織“青年娛樂社”。一九二五年十月,被選為中共寧波地委組織委員,後任地委書記。“四·一二”政變後,調任中共浙省委組織部主任。八月奉命代理省委書記職務。十月,擔任“浙東暴動委員會”主任委員。十一月十二日赴溫州組織暴動,被國民黨反動部隊逮捕。十八日被槍殺於溫州東門外獅虎山上。遺骸由其母運回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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