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來,他孜孜不倦,埋頭苦幹,開拓創新,勇創一流,結合審判工作實際,探索建立了信訪工作新機制。先後接待來訪民眾2800多人次,處理民眾來信3000餘件,辦理涉訴信訪案件240餘件,沒有出現一起矛盾激化及引起不良後果的信訪案件。在他的努力下,菏澤中院的信訪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信訪工作經驗被最高法院轉發,菏澤中院被評為全省、全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涉訴非正常上訪專項治理工作受到中央督導組的肯定,他本人也先後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兩次榮立三等功。
一、積極建言獻策,推動完善信訪組織體系
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長期以來,信訪工作一直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信訪與審判脫節,相關部門配合不夠,僅憑立案庭信訪人員單兵作戰,效果不甚理想。2002年,在全省法院單項考核中,菏澤中院排在第7位,信訪工作面臨著較為嚴峻的局面。王學忠同志就任立案二庭庭長後,專門負責信訪工作。他認真分析了信訪工作形勢,積極向院黨組建言獻策,使大家充分意識到,涉訴信訪是綜合反映法院審判、執行水平、辦案作風和隊伍建設狀況的“晴雨表”,是體現司法能力的“溫度計”,反映了辦案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度的高低。涉訴信訪問題並非是哪一個單位、哪一個人造成的,也決非僅憑信訪機構、信訪人員所能解決的,必須舉全院之力、舉全市兩級法院之力,從根本上抓起,從每個人做起,標本兼治,齊心協力,真正形成大信訪格局。對他的建議,中院黨組高度重視,孫壽海院長多次召開黨組會議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在全市法院對信訪工作實行“一把手工程”,即一把手負總責,建立了以領導信訪責任制為主體的縱到底、橫到邊的信訪工作領導機制,把法院院長作為第一責任人,主管院長和部門領導作為主要責任人,其他分管領導及業務庭主要負責人實行“一崗雙責”,兩級法院都成立了以院長任組長,分管院長、立案庭庭長任副組長,各業務庭一名副庭長為成員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和協調信訪工作。同時健全信訪機構,中院經市編委批准,成立了專司信訪工作的立案二庭,同時充實信訪人員,對信訪工作從經費、用車及辦公設施配置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
根據全市法院實際,王學忠同志向院黨組提出了信訪工作總體目標建議,即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訪案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上訪老戶,最大限度地控制上訪人員赴省進京,杜絕發生因處理不當引發矛盾激化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圍繞這一目標,菏澤中院進一步突出信訪工作的位置,在每年制定《全市先進法院考評辦法》及《崗位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中,對每個基層法院及中院各個業務部門,都確定了明確具體的申訴、上訪控制指標。並加強經常性調度,在中院每月一次的審判分析會上,通報各業務庭涉訴信訪情況,院領導逐一講評,增強了各業務庭及辦案人員的信訪責任意識。
二、以提高息訪控訪水平為重點,建立大信訪工作格局
王學忠同志認為,上訪申訴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也是當事人尋求救濟的重要渠道。現實條件下,涉訴上訪是不可避免的,關鍵是要正確引導,及時化解,提高息訪控訪水平,防止上訪申訴轉化為影響大局穩定的突出問題。為此他堅持從制度建設入手,積極探索對信訪案件實行流程管理,完善法院內部對信訪工作的分工、組織、協調及督辦,發動兩級法院及各業務庭室參與信訪工作,對信訪案件嚴格實行流程管理,形成了對信訪工作齊抓共管的局面。在他的努力下,全市法院建立健全了接訪登記、預約接訪、複查聽證等制度,進一步強化了處理信訪問題的整體性和聯動性,把信訪工作全面納入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一是實行首問負責制,努力做好初信初訪。
實踐證明,初信初訪工作的成效直接關係到重複上訪和越級上訪的發生。對初信初訪工作,菏澤中院推行了以立案二庭為主體,相關部門緊密配合的工作機制,實行了首問負責制,堅持有信必復、有訪必接、專人負責、歸口管理的指導思想,由信訪人員了解清楚申訴上訪理由,分清反映問題的性質及其是非曲直,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需要相關業務庭答覆的明確時限,預約相關業務庭答覆,同時對上訪申訴反映的事項,由第一個接訪人員負責督辦到底,對工作不力、引發問題的,追究首問責任人的直接責任以及庭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連帶責任。並把一次接訪處結率作為衡量信訪人員工作水平的標尺,納入業績考核,防止來信轉為來訪,初訪轉為重訪,個體訪轉為群訪,本地訪轉為越級訪。兩年來,絕大部分上訪申訴案件都被解決在初信初訪狀態。
二是實行預約接訪,疏通上訪申訴渠道。
為增強信訪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立了案件分流機制,實行了預約接訪制度,對信訪人員因案情複雜、無法當場答覆上訪人員的,及時將案件分流到原承辦部門,預約業務庭負責人對口接訪,必要時預約分管院長接訪,實行“專家會診”,及時給予上訪人員合法合情合理的解釋。同時擴大複查聽證範圍,對原審可能存在問題的,根據接訪庭室或接訪院領導的意見,由立案二庭及時組織複查聽證,給上訪人員充分說話的機會,耐心聽取他們對案情的陳述和意見,區別不同情況,慎重啟動再審程式。對原審確實存在問題的,依法提起再審予以糾正;案件不存在問題但需要落實政策的,積極向黨委政府反映,予以變通解決;對案件無問題也沒有政策可落實的,做好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使一批上訪申訴人員反映的問題得到了解決。
三是實行上下聯動,大力加強監督指導。
基層法院在信訪工作中發揮著關鍵作用。王學忠同志在做好中院信訪工作的同時,加強監督指導,完善上下級法院聯動機制。兩級法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都設在立案庭信訪聽證組,負責具體案件的協調和重大信訪活動的調度,以保證信息暢通。他還建立了信訪案件排查分析報告和定期通報制度,組織基層法院積極開展經常性的信訪排查調處工作,對信訪人員分門別類,認真排查分析,發現群體上訪、越級上訪苗頭,依法及時妥善處理,盡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每月底各縣區法院必須將本月排查分析報告上報中院,分析情況,解決問題。中院立案二庭對各縣區法院上訪申訴人員每月通報一次。加強工作調度,今年以來,中院先後召開了六次信訪調度會,督促各類信訪案件的解決。
三、敢啃硬骨頭,努力攻克上訪老戶
眾所周知,上訪老戶的成因非常複雜,是信訪工作的難點、重點,解決起來難度非常大。對長期無理纏訴及多次越級上訪申訴的上訪老戶,王學忠同志認真執行“五個一”制度,對每一名上訪老戶都建立了一份檔案,建議法院領導牽頭成立一套班子,召開一次專題分析會,確立一個目標,明確一個解決時限,因案制宜,一案一策,切實做好上訪老戶的工作。尤其在全國“兩會”等敏感時期,他都陪同包案領導及相關承辦人主動下訪,與上訪老戶見面,並加強與當地黨委政府溝通,確保把上訪老戶穩控在當地,並盡力促使其息訪。由於法院處理信訪案件的手段少,變通處理的餘地小,特別是對原審判決正確,當事人又不理解、不滿意的案件除做服判息訴工作外,對當事人現實生活的困難很難逐一解決。為使涉訴信訪民眾反映的問題能得到解決,使其能夠安心生產生活,他積極與信訪民眾所在的黨委政府聯繫協調,能夠為信訪民眾反映問題變通解決的,儘量變通解決,通過這一途徑,妥善解決了一批信訪老戶。如鄆城縣上訪老戶王心才,因宅基糾紛上訪長達18年,成為當地最難解決的上訪老戶。為徹底解決其反映的問題,王學忠同志先後10餘次深入王心才所在的鄉鎮和行政村,了解其真實想法和家中存在的實際困難,找準其上訪的癥結,積極向院領導和市委領導匯報,協調市、縣、鄉三級政府和市、縣兩級法院共同出資為其解決了住房問題,使一起涉訴上訪達18年的老戶問題得到解決,最終息訴罷訪。幾年來,王學忠同志先後化解了36名上訪老戶,為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突出貢獻。
四、堅持司法為民,民眾利益時刻掛在心上
甘於清苦,甘於忙碌和勞苦。這是接觸過王學忠同志的人的普遍感受。作為一名人民法官,王學忠同志心中時時刻刻想著人民民眾,念著如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他將自己對人民民眾的衷心熱愛和高度責任感化作無窮動力,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工作;耐心細緻、熱情禮貌,如春風般的溫暖,這幾乎是所有當事人對王學忠同志的共同評價。正是憑著特有的親和力和耐心細緻的說服工作,他讓一個個情緒激動的當事人滿意而歸,樹立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良好形象。 信訪接待視窗,直接面對申訴及上訪、纏訪的當事人,少則幾十人,多則百餘人。有時一個集團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就多達百餘人。這些當事人由於大都有敗訴經歷,情緒普遍激動,處置稍有不當,將會直接影響法院的形象。在此重要崗位,王學忠同志擁有強烈的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以自己的實際行為踐行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僅兩年時間,就接待來訪2000餘人次。王學忠同志在信訪工作中,始終牢記司法為民宗旨。文明、熱情、耐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急當事人之所急,想當事人之所想,受到來訪民眾的普遍好評。2006年12月份的一個周末,鄆城縣黃安鎮來訪民眾宋某某,70多歲,因與他人之間的財產糾紛,法院判決後由於種種原因,判決書遲遲沒有得到履行,老人一急之下,瞞著子女來中級法院反映問題,由於老人家很少出遠門,對菏澤城區道路不熟,待到中級法院的時候,已是下午下班時分。王學忠同志熱情進行了接待,當得知老人家已經一天沒有吃飯,當即給其買來點心,並安慰說:“你反映的問題一定想辦法給你解決。”當時考慮到老人家在菏澤的路不熟,天氣已近傍晚,他專程將老人送回家,其家人非常感激,一再道謝。王學忠同志通過真情感化了一大批上訪民眾,促進了信訪工作的開展。在長期的信訪工作中,他總結出“四心”工作要領,即“本職工作要安心,接待信訪要熱心,勸說解釋要耐心,指導訴訟要細心”。“四心”要領,讓他在信訪工作中屢試不爽。
最難能可貴的是,從2002年以來,其身肩重任,十餘次赴北京做接待工作。在京工作的日日夜夜,其如親人般照顧進京上訪人員的生活,耐心做這些人員的息訴工作,圓滿完成了組織交付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