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信,博徒也。晝臥,忽見昔年博友王大、馮九來,邀與敖戲[1]。李亦忘其為鬼,忻然從之。既出,王大往邀村中周子明,馮乃導李先行,人村東廟中。少頃,周果同王至。馮出葉子[2],約與撩零[3]。李曰:“倉卒無博 資,辜負盛邀,奈何?”周亦云然。王云:“燕子谷黃八官人放利債[4],同往貸之,宜必諾允。”於是四人並去。飄忽間,至一大村。村中甲第連垣, 王指一門,曰:“此黃公子家。”內一老僕出,王告以意。仆即入白。鏇出, 奉公子命,請王、李相會。入見公子,年十八九,笑語藹然。便以大錢一提付李[5],曰:“知君愨直[6],無妨假貸。周子明我不能信之也。”王委曲代為請。公子要李署保[7],李不肯。王從旁慫恿之,李乃諾。亦授一千而出。 便以付周,且述公子之意,以激其必償。
出谷,見一婦人來,則村中趙氏妻,素喜爭善罵。馮曰:“此處無人, 悍婦宜小祟之[8]。”遂與捉返入谷。婦大號,馮掬土塞其口。周贊曰:“此等婦,只宜椓杙陰中[9]!”馮乃捋褲,以長石強納之。婦若死。眾乃散去, 復入廟,相與賭博。
自午至夜分,李大勝,馮、周資皆空。李因以厚資增息悉付王;使代償 黃公子;王又分給周、馮,局複合。居無何,聞人聲紛拏,一人奔入曰:“城 隍老爺親捉博者,今至矣!”眾失色。李舍錢逾垣而逃。眾顧資,皆被縛。 既出,果見一神人坐馬上,馬後縶博徒二十餘人。天未明,已至邑城,門啟而入。至衙署,城隍南面坐,喚人犯上,執籍呼名。呼已,並令以利斧斫人將指[10],乃以墨朱各塗兩目[11],游市三周訖。押者索賄而後去其墨朱, 眾皆賂之。獨周不肯,辭以囊空;押者約送至家而後酬之,亦不許。押者指之曰:“汝真鐵豆,炒之不能爆也!”遂拱手去,周出城,以唾濕袖,且行且拭。及河自照,墨朱未去;掏水盥之,堅不可下,悔恨而歸。
先是,趙氏婦以故至母家,日暮不歸,夫往迎之,至谷口,見婦臥道周。 睹狀,知其遇鬼,去其泥塞,負之而歸。漸醒能言,始知陰中有物,宛轉抽拔而出。乃述其遭,趙怒,遽赴邑宰,訟李及周。牒下,李初醒;周尚沉睡, 狀類死。宰以其誣控,笞趙械婦,夫妻皆無理以自申。越日,周醒,目眶忽變一赤一黑,大呼指痛。視之,筋骨已斷,惟皮連之,數日尋墮。目上墨朱, 深入肌理。見者無不掩笑[12]。一日,見王大來索負[13]。周厲聲但言無錢, 王忿而去,家人問之,始知其故。共以神鬼無情,勸償之,周齦齦不可[14], 且曰:“今日官宰皆左袒賴債者,陰陽應無二理,況賭債耶!”次日,有二鬼來,謂黃公子具呈在邑,拘赴質審;李信亦見隸來,取作間證[15]:二人 一時並死;至村外相見,王、馮俱在。李謂周曰:“君尚帶赤墨眼,敢見官 耶?”周仍以前言告。李知其吝,乃曰:“汝既昧心,我請見黃八官人,為 汝還之。”遂共詣公子所。李入而告以故,公子不可,曰:“負欠者誰,而取償於子?”出以告周,因謀出資,假周進之。周益忿,語侵公子。鬼乃拘與俱行。無何,至邑,入見城隍。城隍呵曰:“無賴賊!塗眼猶在[16],又賴債耶!”周曰:“黃公子出利債,誘某博賭,遂被懲創。”城隍喚黃家僕上,怒曰:“汝主人開場誘賭,尚討債耶?”仆曰:“取資時,公子不知其 賭。公子家燕子谷,捉獲博徒在觀音廟,相去十餘里。公子從無設局場之事。” 城隍顧周曰:“取資悍不還,反被捏造!人之無良,至汝而極!”欲笞之, 周又訴其息重。城隍曰:“償幾分矣?”答云:“實尚未有所償。”城隍怒曰:“本資尚欠,而論息耶?”笞三十,立押償主。二鬼押至家,索賄,不 令即活,縛諸廁內,令示夢家人。家人焚楮錠二十提[17],火既滅,化為金二兩、錢二千。周乃以金酬債,以錢賂押者,遂釋令歸。既蘇,臀瘡墳起, 膿血崩潰,數月始痊。後趙氏婦不敢復罵;而周以四指帶赤墨眼,賭如故。 此以知博徒之非人矣!
異史氏曰:“世事之不平,皆由為官者矯枉之過正也。昔日富豪以倍稱之息折奪良家子女[18],人無敢息者[19];不然,函刺一投,則官以三尺法左袒之[20]。故昔之民社官[21],皆為勢家役耳。迨後賢者鑒其弊,又悉舉 而大反之。有舉人重資作巨商者[22],衣錦厭粱肉,家中起樓閣、買良沃。 而竟忘所自來。一取償,則怒目相向。質諸官,官則曰:‘我不為人役也。’ 是何異懶殘和尚,無工夫為俗人拭淚哉[23]!余嘗謂昔之官諂,今之官謬; 諂者固可誅,謬者亦可恨也。放資而薄其息,何嘗專有益於富人乎?”
張石年宰淄川[24],最惡博。其塗面游城,亦如冥法,刑不至墮指,而賭以絕。蓋其為官,甚得鉤距法[25]。方簿書旁午時[26],每一人上堂,公偏暇,里居、年齒、家口、生業,無不絮絮問。問已,始勸勉令去。有一人 完稅繳單,自分無事,呈單欲下。公止之,細問一過,曰:“汝何博也?” 其人力辯生平不解博。公笑曰:“腰中尚有博具。”搜之,果然。人以為神, 而並不知其何術。
注釋
據《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1]敖戲:遊戲。此指賭博。
[2]葉子:紙牌。明代稱玩紙牌為葉子戲。
[3]撩零:猶言賭博。唐李肇《國史補》卷下《敘博長行戲》:“博徒強各爭勝謂之撩零,假借分畫謂之囊家,囊家什一而取謂之乞頭。”
[4]放利債:借錢與人,收取利息。
[5]大錢:清康熙年間鑄造大制錢、小制錢。大制錢又稱大錢,每千文作銀一兩;小制錢又稱小錢,每千文作銀七錢。一提:一串,一千文為一串。 見彭信威《中國貨幣史》。
[6]愨(què確)直:忠厚耿直。
[7]署保:署名作保。
[8]祟:鬼神予人的災禍。
[9]椓杙(zhuò yì琢藝):敲入木橛。椓,敲擊。杙,一頭尖的短木,俗稱木撅。
[10]將指:中指。《左傳·宣公四年》:“子公之食指動。”孔穎達疏:“五指之名曰巨指、食指、將指、無名指、小指也。”
[11]墨朱:黑色和紅色。
[12]掩笑:掩口而笑。
[13]索負:討債。
[14]齦齦(yín yín 銀銀),同“齗齗”,爭辯貌。
[15]間證:中證。
[16]塗眼猶在: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本作”徒眼猶在”。
[17]楮錠:祭奠用的紙錢。
[18]倍稱之息:加倍的利錢。
[19]人無敢息:謂人們恐懼,嚇得氣也不敢出。息,呼吸。
[20]三尺法:法律。古時把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
[21]民社官:地方官。
[22]舉人重資:借取別人大量資本。
[23]“何異懶殘和尚”二句:懶殘和尚,指唐衡岳寺高僧明瓚禪師,因其性懶而食殘,故號懶殘和尚。明人翟汝稷《水月齋指月錄》記載:唐德宗使人詔請明瓚禪師,他零涕垂膺,使者見之而笑,令拭涕。他回答說:“我豈有工夫為俗人拭涕也。”
[24]張石年:張嵋,字石年,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康熙二十五 年任淄川令。見乾隆《淄川縣誌》。
[25]鉤距:猶言鉤致,謂鉤索隱情。《漢書·趙廣漢傳》:“廣漢遷京兆尹,威名流聞,其發奸摘伏如神,尤善為鉤距,以得事情。鉤距者,設欲知馬價,則先問狗,已,問羊,又問牛,然後及馬,參伍其賈,以類相準, 則知馬之貴賤,不失實矣。”王先謙補註:“鉤,若鉤取物也。距與致同。 鉤距,謂鉤而致之。”
[26]方簿書旁午時:當忙碌處理公文之時。簿書,官署文書。旁午,交 錯紛繁,謂事物繁雜。
譯文
李信,是個賭徒。一天,他正躺著休息,忽然看見已經故去的賭友王大、馮九進來,邀請他去賭博。李信此時也忘記了二人是鬼,高高興興地跟他們走了。出了家門,王大要再去邀請同村的周子明。馮九領著李信先走一步,來到村東廟中。不一會兒,周子明果然跟著王大來了。馮九便拿出紙牌,四人約定賭錢。李信說:“來得太匆忙,沒帶本錢來,辜負了諸位的邀請,怎么辦?”周子明也說沒帶錢。王大道:“燕子谷的黃八是放利貸的,我們一塊去跟他借貸,肯定能借給你們。”於是四人又一塊去借錢。飄飄忽忽地走著,瞬間便到了一個大村中。只見高門大戶,連綿不斷。王大指著一個大門說:“這就是黃公子家。”正要進去,一個老僕從門內出來,王大便告訴他來意。老僕回去稟報,一會兒又出來說奉公子命請王大、李信二人相見。進去一看,黃公子大約十八九歲,言談和氣,滿面笑容,拿出一串錢給李信說:“我知道你一向忠厚誠實,可以借給你錢。周子明這人我信不過。”王大委婉地替周子明講情,黃公子才同意借,但必須由李信署名擔保。李信不肯,王大在一邊慫恿勸說,李信無可奈何,勉強同意,黃公子才又拿出一串錢給了他。出來後,李信把錢交給周子明,又將黃公子的話說了一遍,意思是激他日後一定償還。
四人出了燕子谷,迎面看見一個婦人走過來。原來是同村中趙家媳婦。這個婦人一向兇悍,平時好爭善罵。馮九說:“這裡沒人,我們捉弄捉弄這個悍婦。”於是和王大逮住婦人,拉入谷中。婦人驚懼地大哭大叫,馮九抓起把土塞進她嘴中。周子明贊同地說:“這種悍婦,就應當在她陰戶中打個橛子!”馮九便剝下她的褲子,用根長條石強捅了進去。婦人就像死了一樣,不出聲了。四人見狀,趕緊散了。又一塊聚到廟中,開始賭博。
從中午一直賭到晚上,李信大勝,馮九、周子明卻輸了個淨光。李信把贏的錢加利息後全部給了王大,讓他代還給黃公子。王大又勻給馮九、周子明一些,賭博才繼續進行。剛賭了不長時間,聽見廟外人聲嘈雜,一片吶喊,一個人飛跑進來,喊道:“城隍老爺親自捉拿賭徒,已到了門外了!”四人臉上失色。李信見機不好,扔下錢,翻牆逃走了。剩下三人顧錢,都被拿住,捆了起來。從廟裡出來,果然見一個神仙騎在馬上,馬後拴著一串賭徒,足有二十多人。天還沒亮,已走到一座城池,開了城門進去,來到官衙中,城隍面南坐下,將犯人叫上大堂,手中拿本花名冊,一一點名畢,命將所有賭徒的中指用斧子剁下來;又命將賭徒的兩眼分別塗成紅色和黑色,遊街三圈。游完街,押送的差役向賭徒們索賄,答應替他們抹去眼上的顏色。眾人都爭著送錢,惟獨周子明不肯,說沒錢。差役要把他送回家去取,周子明也不肯。差役指著他罵道:“你真是粒炒不爆的鐵豆子!”拱拱手走了。周子明一人出城回家,路上用唾沫沾濕袖子,邊走邊擦眼睛。走到河邊往水裡一照,顏色依然還在;又捧水猛洗,卻怎么也洗不掉,只得悔恨地回家。
在此以前,趙家媳婦有事回娘家,天黑後還沒返回。丈夫去接,走到谷口,見老婆橫躺在路邊。看樣子,知道是遇上了鬼。忙把嘴裡的泥巴摳出來,背回家中。婦人漸漸醒了過來,丈夫才知道陰中還有東西,便將那根長條石慢慢轉著拔出來。婦人述說了路上的遭遇,趙氏大怒,急忙去縣衙,狀告李信和周子明。衙役來到李、周二人家中逮人。見李信剛睡覺醒來,周子明卻還在昏睡,像死了一樣,不可能是他們幹的。縣令一聽以誣告罪將趙氏夫妻重打一頓,夫妻二人無法申辯。
第二天,周子明醒過來,兩眼眶子忽然一個成了紅色,一個成了黑色;又大叫手指痛,仔細一看,中指的骨頭已經斷了,只有皮連著,幾天后,半截手指便掉了下來。眼睛上的顏色,深入皮肉之中,看見的人無不掩口而笑。一天,又見王大來索債,周子明只是大聲說沒錢,王大忿恨地走了。家裡人詢問後,才知道緣故,都勸他神鬼無情,還是還錢為好。周子明執意不肯,說:“現在當官的,都袒護賴債不還的。陰間和陽間應該沒什麼兩樣,更何況還是賭債呢?”第二天,有兩個鬼役來,說黃公子已向城隍投了訴狀,告了周子明賴債不還,要拘拿他去審訊;李信在家中也見有鬼役來到,捉去作證——於是周、李二人突然死了。到村外會面,見王大、馮九都在。李信對周子明說:“你還是紅黑眼,怎敢去見官呢?”周子明仍是說沒錢行賄。李信知道他一向貪吝,便說:“你既然想賴,我只好請見黃公子,替你還錢了!”又一塊到黃公子家,李信先說明了緣故,黃公子不同意,說:“欠債的是誰,卻讓你還錢?”李信便出來告訴周子明,跟他商量自已出錢,讓他拿去還債。周子明惱羞成怒,連黃公子也攻擊起來。鬼役便將公子家僕一塊拘拿。不長時間,來到官衙,進去看見城隍,城隍怒斥周子明說:“無賴賊!眼上的顏色還在,又賴債嗎?”周子明招供說:“是黃公子放的利債,引誘我去賭博,才被老爺處罰。”城隍便叫公子家的老僕上來,發怒說:“你家主人開場聚賭,還敢討債嗎?”老僕分辯說:“借錢時公子不知道他們是去賭博。公子家住燕子谷,他們的賭場在觀音廟,兩地相距十幾里路。公子也從無開設賭場之事。”城隍聽說,看著周子明道:“借人錢賴帳不還,還給人捏造罪名,你可算是人當中最不是東西的了!”喝命痛打。周子明忙又訴說黃公子放的貸利錢太重,城隍問道:“你還了多少了?”老僕說:“一文錢也沒還。”城隍怒道:“本錢都還沒還,談什麼利息!”命重打三十,立即押回家取錢還債。鬼役索賄,將他押回家中,不讓立即復活,卻將他綁在廁所里,託夢給他的家人。家人忙燒了二十串紙錢,火一滅,化成二兩金子,兩千錢。周子明用金子還賭債,用錢賄賂鬼役,才被釋放回家。醒過來後,屁股上被打傷的地方都鼓了起來,膿血淋漓,幾個月時間才好了。
後來,趙家媳婦不敢再罵大街。而周子明儘管少了個手指,又是紅黑眼,卻照賭如故。由此可知賭徒們真不是人啊!
異史氏說:“世上事的不平,都因為當官的往往矯枉過正。早先有些富豪財主放高利債,用成倍的利息奪良家子女,人們害怕他們,大氣不敢出。要不然,寫個帖子一送官,當官的拿出法律來,總是袒護放債的富豪家。所以從前那些地方官都成了大戶的僕從了。後來有眼光的人看到這種弊病,大舉糾正。於是有的人借別人大量資金做大買賣賺錢,吃好的穿闊的,家裡又蓋樓閣又買好地,倒忘了本錢是打哪兒來的了。債主一向他要錢,他怒目相對,向官府告狀,當官的就說:‘我不給人當僕役。’這倒真有點像早年的懶殘和尚明瓚禪師,他說他沒功夫給俗人擦眼淚去。所以我說過:從前的官諂,如今的官謬。諂的當然可殺,謬的也著實可恨。放債的取些較薄的利息,哪裡是專有益富人的呢?”
康熙年張石年任淄川令,最厭惡賭博。他用塗了臉遊街的辦法處罰賭徒,倒像陰間的刑法,只是沒有砍手指,賭博還是被治沒了。他做官好像很諳熟古人類推出隱情的“鉤距法”。他正忙碌著處理公文官務,凡有點空兒,一邊就對每一個上堂的人,問他們家住哪裡,年歲多大,家有幾口人,以什麼為生。問完了,才勸勉一通叫他走掉。有一個人完稅之後來交單據,自己以為沒啥事,交罷單子就想退下。張公叫住他,細問一過,說“你幹嘛賭博呢?”那人極力申辯,說一輩子不懂得賭博。張公笑說:“你腰裡還帶了賭具呢。”一搜,果然有。當時人認為這位大老爺真神了,可直到後來也不知道他用的什麼法術。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 年),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