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名揚[行政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王名揚[行政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王名揚,1916年生於湖南省衡陽縣,行政法學泰斗、新中國行政法學的啟蒙者和奠基人、中國著名的行政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人物簡介

王名揚 王名揚

王名揚,1916年生於衡陽道衡陽縣(今衡陽市衡陽縣),行政法學泰斗、新中國行政法學的啟蒙者和奠基人、中國著名的行政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著有《英國行政法》《法國行政法》《美國行政法》,被稱為“外國行政法三部曲”,填補了中國對外國行政法研究的空白,是中國行政法研究經典之作。2008年11月6日20時45分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2歲 。

人物生平

王名揚,1916年10月2日(農曆)生於衡陽道衡陽縣(今衡陽市衡陽縣),少貧力學。

1931年以衡陽縣第一名的成績,考入湖南省立五中(現衡陽師範學院),依靠當時宗族社制度下宗族所給的補貼讀完了中學 。

1936年,中學畢業後,擔任了一年的國小教員 。

1937年,懷著法律救國的理想,王名揚考取了國立武漢大學法律系 。隨後,震驚中外的“七·七”盧溝橋事變爆發,王名揚熱血沸騰,毅然穿上軍裝,參加了戰地服務團,來到晉南前線。翻山越嶺,走村串寨,踏遍山山水水,到處宣傳抗日,將對祖國、對人民的無限忠誠、滿腔熱愛,對侵略者的無比仇恨,揮灑在抗日的前沿。

1938年,王名揚隨武漢大學內遷到四川省樂山縣 。

1941年,從武漢大學畢業後,考入了國立中央大學(重慶)研究生院行政研究所攻讀碩士學位,師從行政法學權威、留美博士張匯文。

1943年,獲得碩士學位後,在武漢大學法律系任講師 。

1948年,王名揚考取了國民政府最後一批公派留學生,就讀於法國巴黎大學法學院。

1953年,獲得巴黎大學行政法學博士學位 。

1953年至1956年,在法國東方語言學校學習俄語和日語 。

1956年,新中國第一次在法國首都巴黎舉辦國際博覽會,王名揚擔任博展團團長李琢之的法語翻譯,以熟練高超的語言水準、嫻熟精彩的翻譯技巧,為世界認識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

1956至1958年,為了讓更多的人加深對新中國的正面認識,王名揚在法國擔任《僑眾》報的獨任編輯,向法國華僑介紹新中國的建設成就 。

1958年,在周恩來總理的親切關懷下,王名揚放棄了在法國優越的生活和學習環境,回到祖國的懷抱 。

1958年至1962年,王名揚在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理論教研室工作 。

1962年,因被認為“思想改造”不合格,轉入北京外貿學院(對外經貿大學前身)擔任法語教員,自此脫離法學教育領域長達20年,直到1983年返回法學講壇。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王名揚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因與法國同學通過信,被無端懷疑為“裡通外國”,送進“牛棚”隔離審查”,撰寫多年的書稿被付之一炬。從1969年開始,被遣送到河南固始縣和息縣“五七幹校”勞動改造。艱難、困苦和厄運並沒有壓垮,反而磨砥了王名揚的思想,展望前途,堅信祖國的春天一定會到來!

粉碎“四人幫”以後,王名揚重新回北京外貿學院從事法語教學,1983年,調入中國政法大學執教,擔任行政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顧問,培養出新中國第一屆行政法學專業碩士生

1983年,王名揚參加了中國第一部行政法統編教材的編寫工作 。

1984年,王名揚應《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編輯部約稿,編寫國際私法及行政法詞條;

1987年,專著《英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對於我國行政法體系的構建和國家賠償法的立法工作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 。

1989年,專著《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65萬字,被稱為是行政法學研究的“概念工具百寶箱 ”。

1991年,兩部專著《英、法、美、日行政法簡明教程》(山西人民出版社)和《外國行政訴訟制度》(山西人民出版社)同時出版;

1995年,專著《美國行政法》(上、下卷)(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長達百萬字。

王名揚著作 王名揚著作

2006年11月,專著《比較行政法》(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 。

2006年11月,在慶賀王名揚九十華誕的大會上,為表彰他對我國行政法學教育事業做出的巨大貢獻,中國政法大學授予 “終身成就獎” 。

2008年11月6日18時左右,中國行政法的奠基人——王名揚教授在北京一家臨終關懷醫院去世,享年92歲。

人物事跡

風流才俊系出衡州

衡州大地物華天寶、人傑地靈。1916年王名揚出生於衡陽道衡陽縣(今衡陽市衡陽縣)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祖父和父輩們都是勤勞樸實的農民,家境貧寒。王名揚是在族人的資助下才有了讀書的機會。一邊放牛、打豬草起早貪黑幫助家裡乾農活,一邊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刻苦學習。國中畢業時以衡陽縣第一名的成績考入了湖南五中(今衡陽師範大學)。畢業後王名揚當了一年的國小教員,1937年考入武漢大學攻讀法學,開始了與法學結伴一生的風雨路程。

抗戰爆發,王名揚和許許多多愛國的熱血青年一樣義憤填膺,穿上軍裝參加了戰地服務團,成為晉南抗戰前線上宣傳抗日救亡的一名積極分子。1938年,王名揚離開晉南,隨武漢大學遷徙到大後方四川樂山 。

1940年,大學畢業的王名揚考入國立中央大學(重慶),師從行政法學權威、留美博士張匯文攻讀行政學和行政法學研究生,三年後獲得行政法學碩士學位並在武漢大學法律系任行政法學講師 。

1946年,王名揚考取了最後一批國民政府公派留學生,但是由於當時法國正處於戰後恢復期,因此在國內滯留了兩年後才前往法國巴黎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

留法十年蓄勢待發

法國是世界“行政法的母國”,法國國家參議院)的成立是現代意義上行政法產生的標誌。按照“自然權利”、“三權分離”等法治和憲政基本原則在法國大革命後逐漸形成的行政法,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保留審判權階段、委託審判權階段和一般管轄權階段。行政法院的獨立在法國已成為一般國民的共識,行政法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由於當時法國尚未承認新中國,原定的三年留學期限屆滿後法國政府又同意王名揚延長留學期限 。

1953年,在法國巴黎大學法學院的一間教室里,王名揚面對著巴黎大學導師埃贊曼以及國際上久負盛名的行政法權威,以流利的法語宣讀博士論文《公務員的民事責任》並進行博士論文答辯。以出色的表現獲得了巴黎大學行政法學博士學位,成為一名學貫中西、滿腹經綸的飽學之士。可王名揚並未故步自封,在法國東方語言學校學習了三年的俄語和日語。

1956年新中國第一次在尚未建交的法國舉行國際博覽會,王名揚主動擔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博展團團長李涿之的法語翻譯,這段經歷也被王名揚看作是一生中最光彩、最引以為榮的事情。為了進一步向外界宣傳新中國,王名揚擔任以在法華僑為主要讀者群的《僑眾》責編,不遺餘力地向海外同胞展示新中國 。

1958年日內瓦會議上,周恩來總理向海外留學生髮出了報效祖國的號召,王名揚回響,在周總理的直接關懷下秘密從中國駐瑞士大使館取得護照,帶著厚重的書籍隻身回到了祖國。

留法十年,改變了王名揚的整個人生走向,既是學術上騰飛的起點,也是坎坷磨難的源頭。

身世沉浮歷經磨難

王名揚不遠萬里回到了祖國的懷抱,迎接他的並不是一展宏圖的舞台,而是“洗腦”、轉行、流放等做夢也想不到的磨難。回國不久,王名揚就被組織分配在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開始了長達四年的“洗腦”經歷。

“腦子洗好了”才能教法律,“由於王名揚留法十年受萬惡的資本主義毒害太深”,組織對王名揚的結論是“腦子洗得不好,不能教法律”。北京政法學院課程表上基本上沒有法學課程,教法律的教師要么靠邊站,要么改行。1963年,王名揚被調到了北京外貿學院(今對外經貿大學),成為法語課上一名講課妙趣橫生的外語老師,同時還擔任班主任。

文革開始後,由於和法國友人通信,王名揚就被定性為“裡通外國”,失去了人身自由,多年辛苦寫就的書稿全部被付之一炬,王名揚被隔離審查,送入“牛棚”面壁思過。1969年,王名揚被流放到河南固始縣和息縣的“五·七幹校”,開始了十年的勞動改造生涯。妻子千里迢迢從東北趕過來看他,止不住淚如雨下 。

普羅米修斯的盜“火”之路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的行政法制建設開始起步,行政訴訟制度被提上議事日程,行政法學研究也開始正規。

年近古稀的王名揚參加了中國第一部行政法統編教材《行政法概要》的編寫工作 ,並承擔了“行政行為”章節的撰寫,對我國行政法研究的啟蒙起了奠基作用。

《行政法概要》出版後,中國政法大學邀請王名揚回來任教,被婉言回絕,只擔任了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學專業首位碩士生導師,教授行政法與外國行政法。重新“出山”後的第一項學術成果是應《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編輯部之約,編寫了國際私法以及行政法詞條的內容。

1987年,王名揚的第一部行政法學專著《英國行政法》出版。這部25萬字的著作填補了國內外國行政法研究著作的空白。中國政法大學招收建國後第一屆行政法專業的研究生,尚無任何教材,王名揚就用該書向研究生授課,將一種嶄新的行政法學體系以其精湛的技藝介紹入中國,該書的“行政法原則”被學術界廣泛引用。書中首次介紹到的“國內行政裁判所制度”,對我國行政複議制度的建立所產生了直接影響。此外書中所提到的“行政救濟的獨立原則”、國外行政法關於“自然公正原則”、“賠償制度”等的介紹,對於我國行政法體系的構建和國家賠償法的立法工作產生了極其廣泛的影響 。

《英國行政法》出版兩年後,65萬字的《法國行政法》問世。王名揚對行政行為理論的全面介紹在現在仍是中國行政法學研究的基石;該書介紹的行政契約制度,整整影響了一代行政法學家;更為重要的是作者在這部書中對行政法院制度的介紹,成為我國行政訴訟法的範本和國家賠償法立法時的唯一參考資料。事實證明,《法國行政法》是行政法學研究的“概念工具百寶箱” 。

1995年出版長達百萬字的《美國行政法》,《英國行政法》、《法國行政法》和《美國行政法》,再加上一部未竟的《比較行政法》,王名揚的學術著作已成為中國行政法學研究的里程碑,奠定了王名揚在中國行政法學界的泰斗地位。中國行政法學事實上存在一個“王名揚時代”,沒有哪位中國行政法學者的著作,能夠達到王名揚“外國行政法三部曲”這樣高的知名度和引用率,對我國研究、借鑑外國行政法制經驗,完善我國相關立法和規章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起到了積極和重要的推動作用 。

主要著作

著有中國第一部行政法統編教材《行政法概要》、中國第一部行政法學專著《英國行政法》、《美國行政法》、《法國行政法》、《比較行政法》、《英、法、美、日行政法簡明教程》、《外國行政訴訟制度》。根據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提供的資料,對1996-2013年期間法學著作的引用情況所做的統計表明,王名揚的《美國行政法》被引用次數在所有的法學“教科書型著作”中位居榜首,《法國行政法》排第四,《英國行政法》排12位,在整箇中國法學界都無人可及。

人物評價

從窮鄉僻壤里的農家子弟,到著作等身的法界泰斗,王名揚先生走過了一條充滿艱辛、坎坷、奮鬥和成功的不平凡道路。法學根基紮實,知識面廣,外文嫻熟;著書立說,言傳身教,甘為人梯。王名揚的一生,是嚴謹治學、勤奮刻苦的一生,是孜孜不倦、誨人不厭的一生,是春風化雨、廣育桃李的一生,是立身為仁、厚德載物的一生,是抱朴守拙、謙遜待人的一生,是默默耕耘、無私奉獻的一生,是自甘清貧、淡泊名利的一生,是身在斗室、心憂天下的一生,是忠於祖國、熱愛人民的一生!

王名揚鞠躬盡瘁,致力於中國行政法學教育研究事業,為建立培養中國行政法學人才隊伍做出了卓越貢獻,為中國行政法學研究發展和行政法治建設做出了卓越貢獻,是公認的新中國行政法學的啟蒙者和奠基人,沒有王名揚,新中國行政法(學)的建立至少推遲十年。王名揚是我國法學界學習的楷模和典範,王名揚的思想和影響跨世紀,跨兩岸,跨歐美,跨中西,跨學派,跨年齡,開創了行政法的“王名揚時代”,深深影響著一代代學人,王名揚是一位偉大的學者!是一位影響深遠的啟蒙者!是一座不可逾越的豐碑!樸實無華卻富有人格魅力而近乎完人!治學精神、為人之道和學術思想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 。

其他信息

王名揚先生的學術生命的成長期在新政權治外度過,成熟後則在新政權治內荒廢與孤寂著,直到古稀之年才寫出了第一部專著。同樣依靠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的豐富館藏,1995年近80歲的王名揚先生出版了教科書性質的《美國行政法》,王名揚先生直到2003年還住在經貿大學的筒子樓宿舍裏面,為了讓兒女方便照顧自己一再請求中國政法大學解決一處兩居室的房子。諷刺的是,當王名揚先生“腦萎縮,一天睡覺的時間幾乎超過了二十個小時”之時,其九秩壽誕慶祝會卻由其弟子及再傳弟子們頗為壯觀地召開了,會上王名揚先生還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成就獎”。王名揚先生卻未能完成其五部行政法著作寫作計畫的夙願,其在《比較行政法》的“著者的話”中總結其一生時寫道:“這是喜劇,也是悲劇”。不過,究竟悲劇的意味濃重得多。崖以為,王名揚先生對這種悲劇性有著相當深刻的反思,這種反思便體現在其60年代所譯的《共產主義的法律理論》中。凱爾森在該書的“結論”部分寫道:“儘管馬克思主義的假設認為科學是反意識形態的,然而,蘇維埃的法律理論卻帶有顯著的意識形態性質。這就是說,它對實在法的說明,……不帶科學意義的客觀性,而主要地受蘇維埃政府的政治利益所支配。……蘇維埃的法律理論淪落為蘇維埃政府的侍婢的這種悲慘的狀況,對社會科學學者應當是一個嚴重的警告:真正的社會科學只有在超脫政治的條件下才有可能。”

成就及榮譽

王名揚先生,法學泰斗。福布斯網站將王名揚先生列為“行政法學界四大金剛”之首。

2004年當代中國行政法學界人士為慶祝王名揚先生九秩華誕舉行了隆重的慶祝會,會議名稱為“慶賀王名揚教授九秩華誕暨和諧社會與法治政府學術研討會”,會上王名揚先生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成就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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