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才[山西省“二億大盜”]

出生於貧困家庭的王俊才,國中輟學打工,認識了一些社會青年。一次,三個人搶了32塊錢,王被人抓住急於掙脫,出刀捅傷了人。因為是輕傷,王被判刑8年,又因為獄中表現好減刑。

經歷

2010年4月23日,山西省太原市婁煩縣,李強(化名)被綁架案告破,警方在犯罪嫌疑人王俊才家中搜查時,意外發現價值約二億元的大堆文物。王俊才雖然涉嫌吸毒﹑持槍﹑綁架﹑放高利貸等罪行,但他最具“全國影響”的身份,是以文物為主要作案目標的“二億大盜”。

在獄中,王俊才曾為自己規劃人生,喜愛鴿子的他,希望開一個鴿子養殖場,來發家致富。但出獄後,一無所有的他,四處奔波後發現,哥哥妹妹沒錢幫,別人根本沒有指望。在無奈和失望之下,王俊才不得不回頭尋求獄友的幫助。王俊才說,自己並非一開始就願意走回“那個圈子”,只是實在找不到人,可以幫自己在社會上立足,才走回頭路的。

一年之後,“無論什麼事總是沖在前頭”的王俊才,得到了獄友的信任,借給王俊才3萬元。王俊才邀妹妹和妹夫一起,開了自己的火鍋店。一年下來掙了14萬,王俊才分了7萬,妹妹﹑妹夫分了7萬。但這個店很快被拆遷。之後王俊才又開了洗腳房,也很快被拆遷。王的正當營生就此終結。他開始放棄靠打工或者自己做生意,來發財致富的念頭。不過,因為搶劫而入獄8年的經歷,讓他發誓不再搶劫,因為“暴力犯罪判刑太重了”,他決定用盜竊來改變自己的命運。

第一時間,王俊才想起的就是文物。在開火鍋店期間,他養成了對文物的愛好。“我原來在文物市場中轉悠時,就看到有人問,你這是送人呢,還是自己收藏?大多數人回答為送禮。高官家中,肯定有很多文物。”鎖定高官作案後,王俊才開始頻繁流竄於全國各地,先後在北京﹑上海﹑石家莊﹑陽泉﹑太原等地,專揀政府官員所在的小區下手。頻頻得手後,對文物升值有著巨大期待的王俊才,卻不像別的竊賊那樣,將偷盜所得在黑市上出手。他表示:“我喜歡,我要珍藏”。不過,更重要的動力在於他的兒子。他認定這些東西是一筆巨額財富,留給兒子的話,將會改變兒子的命運。“世道就是不公道。我就是對社會有看法。有錢有勢,社會就是你的,你不能不服。”32歲的王俊才,早已根據自己的“世界觀”,設計了個人的奮鬥目標——不擇手段弄錢,用積累的財富,將來替兒子買官做。辦案民警稱“王俊才對社會有著非常之深的成見”,但他們又認同“他是個好丈夫,孝順的兒子,更是個好父親”

“二億大盜”的自述

我的這些文物,大多來自官員家中。我感覺這些人家中才有好東西,現在送禮都不送錢,都是送這些的。高官家和老闆家的區別很明顯,有錢的人不一定有文化,所以比較少文物。煤老闆家裡感覺比當官的家中差多了。省級領導我不敢去偷。最好是市級領導,我每到一個地方,要先挑地段。當官的都選擇路好的地方。

每次進去以後,肯定先進書房,文物﹑字畫大多在這裡,快速地挑最貴重的拿幾件,然後才到床底下﹑柜子里看看,有沒有現金﹑金銀首飾,沒有就撤。各個地方比較,還是北京的官員家裡文物最豐富。上海其次,太原比河北更差。我進去過的這些人家,10個人的家裡,有8個人的家裡放著保險柜。

“搬家”的最佳時間,是在天黑剛亮燈的時候。夏天在晚上8﹑9點,冬天是晚上5﹑6點,因為當官的應酬多嘛,在這個時間段,走進小區,看到那家燈不亮,說明主人當天有應酬,一時半會兒回不來。一般我不上5樓(作案)。賣樓的說得非常對,“金三銀四”,這兩層肯定是住最有錢的。

面臨開發的地方,當官的肯定有錢,因為開發商都想拚命攬下工程,雖然現在都實行招投標,但實際上都得拿錢頂。

我喜歡盜竊官員,也是因為他是受賄來的,偷了以後,肯定不會報案。我從不偷窮人,文物販子的家我也從來不去。他們這些人辛辛苦苦,多年才有點收藏。當然我也不是完全可憐窮人,也怕他們報案。人家是辛苦得來的東西,不像那些當官的,心裡有鬼就不報案了。

文物我一件也捨不得賣,我全部留給我的兒子,我想讓兒子當官。我兒子聰明,淘氣,記憶力挺好。每次看到兒子,我的決心更大了!我不想我的下一代走我的路,為了生活又偷又盜,也不想他做個普通老百姓,面朝黃土背朝天地做,我將來要給兒子一個好的環境,供他上學,供他走進政府部門。

這就是一個關係網的社會。要想改變下一代,和下一代的下一代的命運,進這個關係網,走進政府部門。如果你是窮人的話,這輩子想當官﹑升官發財都不可能。但你當官的話,兒子那一代的命運就會改變,下一代的下一代的命運都會改變。老子不幹了,兒子扶上去,兒子不幹了,孫子又扶上去。我要將所有文物留給兒子,就是希望我兒子也能成為一名高官。如果有錢,想當官有什麼當不了的?拿錢買唄。我會為兒子準備1000萬元,從現在看,我兒子至少有60%的機會能成為官員。如果沒有錢,就靠他的實力,他哪能當了官?現在有好多大學生,有了學歷,還不是靠邊站。

我不想從兒子身上得到任何回報,只希望他能當一個好官,把這個社會改變了,不管他是市長還是縣長,最起碼他能公道。這個想法,我一直都有,最早在我弟一次入獄時出現。那時我想,哪天我結了婚,我要我的子弟當官。當了官,為老百姓真正做主。我感覺,我兒子能為老百姓做一件好事,我就沒有白為他付出。我承認我的錢來的不正當,但這是一種生存方式。一人一個生存方式,一人一個奮鬥目標。要是我當官,我還用得著去偷去搶嗎?坐在家中就有人去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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