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介[南宋官吏]

王介[南宋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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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介(1157~1213),字元石,一作元石,浙江金華人。南宋光宗紹熙元年(1190)庚戌科余復榜進士第三人。

及第後簽書昭慶軍節度判官廳公事。官至集英殿修撰、知襄陽府、京西安撫使。

徙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宋寧宗嘉定六年(1213)八月卒。年五十六歲。特贈寶章閣待制,謚忠簡。子汪野,自有傳。

王介簡介

王介(1157~1213),男,字元石,一作元石,浙江金華人,南宋學官。紹熙元年(1190)廷對,陳時弊,光宗嘉其直,擢進士。為國子錄,遷太學博士,因忤韓侂胄,出知地方州郡。

侂胄誅,召還,除侍左郎官、太子舍人,改兵部郎官、國子司業、太子侍講、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國子祭酒,升太子右諭德。對太子篤意輔導,每遇講讀,因事規諫,勸阻奢逸慾念。

王介——久道忠言毅

王介,字元石,婺州金華人。從朱熹、呂祖謙游。登紹熙元年進士第,廷對陳時弊,大略言:“近者罷拾遺、補闕,有遠諫之意,小人唱為朋黨,有厭薄道學之名。”上嘉其直,擢居第三人。

王介事跡

簽書昭慶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除為國子錄,上疏言:“壽皇親挈神器授之陛下,孝敬豈可久闕乎?”又言:“婦事舅姑如事父母,不可虧宮中之禮。”不報。孝宗崩,介又力請上過宮執喪,累疏言辭激切,人嘆其忠。

寧宗即位,介上疏言:“陛下即位未三月,策免宰相,遷易台諫,悉出內批,非治世事也。崇寧、大觀間事出御批,遂成北狩之禍。杜衍為相,常積內降十數封還,今宰相不敢封納,台諫不敢彈奏,此豈可久之道。”遷太學博士。

發展過程

時韓侂胄居中潛弄威福之柄,猶未肆也,而文墨議論之士陰附之以希進,於是始無所憚矣。侂胄始疑介前封事詆己,且其弟仰胄嘗以舊識求自通,介拒絕之,侂胄怨益深。

添差通判紹興府,尋知邵武軍。會學禁起,諫大夫姚愈劾介與袁燮皆偽學之黨,且附會前相汝愚,主管台州崇道觀。久之,差知廣德軍。

侂胄之隸人蘇師旦忿介不通謁,目為偽黨,並及甲寅廷對之語,以告侂胄。有勸其自明者,介曰:“吾發已種種,豈為鼠輩所使邪!”侂胄亦畏公議不敢發。以外艱去。

免喪,知饒州,未赴,召為秘書郎,遷度支郎官。師旦已建節,介與同列謁政府,遇之於庭,客皆逾階而揖,介不顧。於是殿中侍御史徐柟劾介資淺立異,奉祠,除都大坑冶。

侂胄誅,朝廷更化,介召還,除侍左郎官兼右司、太子舍人,改兵部郎官、國子司業、太子侍講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除國子祭酒。會以不雨,詔百官指陳闕失,時宰相史彌遠以母喪起復,介手疏歷論時政,推本《洪範》僭恆晹若之證,謂:“羅日願為變,是下人謀上也。修好增幣,而金人猶觖望,是夷人亂華也。內批數出,是左右干政也。

諫官無故出省,是小人間君子也。皆謂之僭。一僭已足以致天變,而況兼有之哉。”又言:“漢法天地降災,策免丞相,乞令彌遠終喪,擇公正無私者置左右,王、呂、蔡、秦之覆轍,可以為戒。”

接送伴金國賀生辰使還,奏:“故事兩國通廟諱、御名,而本朝止通御名,高宗至光宗皆傳名而不傳諱,紹熙初,黃裳嘗以為言,而未及釐正。願正典禮,以尊宗廟。”

除秘書監,升太子右諭德。其在春宮,篤意輔導,每遇講讀,因事規諫。太子嘗欲索館中圖畫,卻而弗與,及張燈設樂,則諫止之;且乞選配故家以正始,絕令旨以杜請謁,宮僚分日上直,以資見聞。

遷宗正少卿兼權中書舍人,繳駁不避權貴。張允濟以閣職為州鈐,介謂此小事而用權臣例,破祖宗制,不可不封還詞頭。丞相語介曰:“此中宮意。”介曰:“宰相而逢宮禁意向,給舍而奉宰相風旨,朝廷紀綱掃地矣。”

居數日,除起居舍人。介奏:“宰相以私請不行,而托威福於宮禁,權且下移,誰敢以忠告陛下者。”乞歸老,不許。言:“本朝循唐入閣之制,左右史不立前殿,若御後殿,則立朵殿下,何所聞見而修起居注乎?乞依歐陽修、王存、胡銓所請,分立殿上。”

吏部侍郎許奕以言事去國,介奏曰:“陛下更化三年,而言事官去者五人,倪思、傅伯成既去,其後蔡幼學、鄒應龍相繼而出,今許奕復蹈前轍。此五臣者,四為給事,一為諫大夫,兩年之間,盡聽其去。或謂此皆宰相意,自古未有大臣因給舍論事而去之者,是大臣誤陛下也,將恐成孤立之勢。”疏奏,乞補外,以右文殿修撰知嘉興府。

最終結果

歲余,升集英殿修撰、知襄陽府、京西安撫使。徙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以疾奉祠。嘉定六年八月卒,年五十六。端平三年,郡守趙汝談請於朝,特贈中大夫、寶章閣待制,謚忠簡。子野,自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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