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革命
王之鳳(1911—1956) 山東省海陽縣石馬疃頭人,出生於中農家庭。7歲上學,讀書勤奮。放學後,常邊放牛邊看書,鄉紳夸其“掛角勤學”。13歲赴濟南,在高級國小讀書,看過《三民主義》、《建國方略》、《建國大綱》等書籍,開闊了眼界,言論初涉時政,抒發救國志向。民國17年(1928年)秋,在海陽縣城三民主義訓練班學習三個月。回鄉後,組織農民夜校,宣傳三民主義,提倡剪髮、放足,反對封建迷信。以此為基礎,發展農民協會會員,同土豪劣紳進行鬥爭。翌年,經於洲、於壽堂介紹,在岠嵎院(今歸乳山縣)加入中國國民黨。後見蔣介石叛變革命,毅然脫離國民黨。民國20年(1931年),王之鳳考入萊陽鄉師。適值教師張冠吾在校大肆宣揚巴枯寧、蒲魯東的無政府主義,詆毀馬克思列寧主義,攻擊俄國十月革命。王之鳳積極參加教務主任王衷一(王哲)發動的反對無政府主義鬥爭,驅張出校。當時,國民黨嚴格規定:“凡聞蔣委員長之名,即刻肅然立正”。王之鳳暗中鼓動同學拒行此禮。一次,童子軍教員高喊:“蔣公中正!”同學們置之不理,教員惱火,申斥學生不敬“領袖”,王之鳳則厲聲譴責蔣介石喪權辱國的罪行。國文教師何其芳借古諷今的詩文,深為王之鳳所愛慕。曾以後晉石敬瑭迎契丹的醜史為題,吟詩一首,抨擊蔣介石的不抵抗主義:“草寇‘將軍’乃姓石,三省頓化燕雲地,拱手笑迎契丹父,奴才甘作兒皇帝”。何其芳看罷,高興地說:“芳染桃李”。王之鳳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抗日救國活動,在集市、鄉間發表演講,張貼標語和募捐,支援東北抗日義勇軍;在校外教唱《大路歌》、《流亡三部曲》等愛國歌曲,激發青少年的抗日救國熱忱。他趁康樂活動、節假日,與農村男女青年排練《放下你的鞭子》、《還我河山》等話劇,演出效果頗佳。民國21年(1932年),王之鳳在萊陽鄉師經張靜源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是年暑假,王之鳳聯絡於壽康等人,以反動校長王醒三貪污學款為理由,將王趕出,遺缺由傾向革命的王謙三繼任。接著,張靜源被聘到香山國小任國文教員。自此,香山國小成為海陽的革命搖籃。其時,軍閥韓復榘與劉珍年兵戎相接,戰火燃及萊陽鄉師,該校被迫停課。王之鳳輟學回鄉,在夏澤村育英國小秘密開展革命活動。其間,與孫銘瑞、孫世堂等共產黨員,發動夏澤村僱農罷工示威,最後獲勝。民國22年(1933年)夏,王之鳳受中共萊陽中心縣委派遣,到招遠縣開闢黨的工作,介紹少年同志社的成員李厚生、臧商彝、王德庵、董瑞生加入中國共產黨。隨之在道頭第五國小,成立了招遠縣第一個黨支部,為招萊邊區的革命工作開闢了新的局面。是年10月,中共膠東特委書記張靜源被叛徒暗害後,萊陽中心縣委與上級黨組織失去聯繫,文登、榮成、海陽、萊陽、招遠、棲霞、牟平等七縣黨組織的代表,在文登鄉師召開緊急聯席會議,王之鳳作為海萊代表出席了會議。會後,王之鳳遵照會議精神,不遺餘力地恢復發展黨的組織。民國24年(1935年),王之鳳擔任中共膠東特委委員。同年10月,膠東特委在煙臺姜振芳果園秘密召開會議,研究武裝暴動問題。王之鳳侃侃陳詞:“目前敵我力量相差懸殊,政治、軍事條件都不成熟,不宜搞大型武裝暴動;應該發動黨員,依靠民眾,進行小規模的武裝鬥爭,集小勝為大勝;若搞大暴動就是大暴露,敵人要大屠殺,我黨要遭大破壞。……不知己知彼,冒險進軍,是兵家之忌,也是失敗之母”。正確的見解沒被採納。他服從組織,保留意見。
英勇就義
“一一·四”暴動失敗後,王之鳳不畏艱險,在白色恐怖下,奔波于海陽西鄉,會同李桂岩等共產黨員,為恢復黨的組織,發展地下武裝,繼續進行鬥爭。山東民團第五路指揮張襄武勒令懸賞通緝:“活抓匪首王之鳳者,賞大洋50元,知情不報者,以通匪論罪。”海陽縣政府多次派警察到石馬疃頭搜查。後因保長馬士傑告密,王之鳳在荷葉山後村被捕。六區區長車子奇(海陽縣“六路諸侯”之一)如獲至寶,親自解往海陽城裡“清鄉司令部”,邀功請賞。途中,車子奇在馬上趾高氣揚地說:“王之鳳!昨日匪中王,今朝馬下囚”。王之鳳毫不示弱,針鋒相對:“車子奇!今天馬上王,他日獄中囚”!行至臧家河,車子奇故意侮辱王之鳳,命其背渡,王橫眉怒對:“我背人可以,不能背狗!”車強令背渡,負之河心,狠狠將車摔於水中。在法庭上,王之鳳慷慨陳詞,宣傳共產黨革命救國有功,痛斥圈民黨鎮壓革命的罪行。縣長駱茗庵用盡酷刑,逼問革命秘密,王始終守口如瓶。獄吏王繁英之祖父,是辛亥革命烈士,父親因抗苛捐遇難。他對王之鳳極為欽佩,其明志文稿寫道:“余雖為獄吏而良心未泯,凡忠孝節義之囚,必難中解難;遇奸盜邪淫之犯,定嚴上加嚴……”。兩人互明心跡後,王之鳳通過王繁英的關係,開展獄中鬥爭,對清鄉中被捕人士進行不泄密、不自首的氣節教育。張襄武逼王之鳳寫“悔過自首書”,他撰就《告同胞書》,號召人民奮起抗日。後得知即將就刑,飲了王繁英的訣別酒,咬破手指寫下血詩:“笑對虎狼刑,囹圄播火種,刀頭一滴血,乾坤能染紅”。在刑場上,王之鳳大義凜然,立而不跪。劊子手按倒數次,均毅然挺起。監斬官怕延遲時間,發生意外,只得破除斬規,昂立行刑。